剑鱼标讯 > 变更项目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得荣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得荣县瓦卡镇景观绿化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更正公告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得荣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得荣县瓦卡镇景观绿化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更正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513338202100003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得荣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得荣县瓦卡镇景观绿化提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1年03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
本项目得荣县瓦卡镇景观绿化提升项目(项目编号:5133382021000039)。现对采购文件做出更正,更正内容如下:
1、在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采购清单中喷灌系统作出如下调整。
序号 名称 规格(D表示米径) 数量 单位 备注 是否参与评分
1 喷灌系统 PE32口径主管,约10公里,PE20口径软管支管,约5公里。
另外9个节点约1100平米左右的分散布置,每个节点相距1公里左右,都要布置微喷。
除几个节点外还有至少3000个微喷点需要布置。 1 项 该费用不涵盖花海区域
2、在采购文件第二章《磋商须知》:供应商须知附表对核心产品作出如下调整:
25 核心产品 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本项目核心产品为:蓝花楹一)。
3.提供相同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在采购文件第二章《磋商须知》:供应商须知附表对节能、环保政策作出如下调整:
26 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否则投标无效。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若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第九章《评审方法》的规则进行加分。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4、在采购文件第九章《评审方法》:供应商须知附表对节能、环保政策评审作出如下调整:
8 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1% 1分 供应商所响应的产品中每有一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范围的得0.5分;每有一项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范围的得0.5分;本项共1分。
说明:
1、可重复计分;
2、本项目采购的产品中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范围的,不属于本项评分范围。
3、供应商所响应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范围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否则不予给分。
注: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范围以品目清单为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共同评分因素
5、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更正为:2021年3月18日10时00分。
6、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 2021年03月12日
三、其它补充事宜:
     1、采购预算:2,700,000.00元。2、最高限价:2,700,000.00元。3、监督部门:得荣县财政局。4、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5、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得荣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址: 得荣县河西上街与041县道交叉口北150米
    联系方式: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华建西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周路595号3栋4层407号附1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五、附件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