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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县人才服务中心窗帘采购项目第三次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推荐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芦溪县人才服务中心(人才公寓)窗帘采购项目第三次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推荐公示
项目概况
芦溪县人才服务中心(人才公寓)窗帘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4月01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芦购2020B000377170-2
项目名称:芦溪县人才服务中心(人才公寓)窗帘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元
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芦购2020B000377170芦溪县人才服务中心(人才公寓)窗帘采购项目1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须根据采购人要求及人才公寓建设项目的施工进度分批次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下审查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审查材料: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审查材料:2019年或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1年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其他能准确反映商业信誉及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四选一)。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审查材料:投标人自行出具承诺函。
(4)有已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审查材料:2020年其中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纳税缴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或税务局出具的免税证明;2020年其中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审查材料:自行提供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以下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信用证明:(无不良记录视为有效证明材料)
登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在信用服务中将“重点关注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共4项截图分别打印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缴纳投标保证金。(提供缴纳保证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24日 00:00 至 2021年03月31日 23:30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1年04月01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芦溪县分中心(凌云路市民之家四楼404室-芦溪小学对面)
五、开启:
2021年04月01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芦溪县分中心(凌云路市民之家四楼404室-芦溪小学对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因时间紧迫,投标供应商的选取采用采购人及专家书面推荐的方式确定,推荐情况及推荐理由详见附件。
(2)推荐的供应商自行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找到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推荐公示”,在公示下方链接自行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
(3)推荐的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及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等,办理流程详见https://jxsggzy.cn/web/bzzx/006001/20161114/e3349c43-5b1b-4186-b279-58608e7477d0.html。
(4)推荐的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保证金管理”的“线下项目报名”中选择本项目进行网上报名,按竞谈文件规定的到帐时间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5) 因目前处于疫情防控期,根据《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23号》和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赣建招[2020]2号《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标评标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切实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通知如下:
5.1根据《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23号》的要求,所有来(返)赣人员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2如有未尽事宜,按江西省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的最新文件执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萍乡市恒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芦溪镇凌云路粮食局四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建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萍乡市开发区建设东路609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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