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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公安局特殊监管医疗中心医用设施(器械)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
XZD2021A03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00000
三、项目名称
咸宁市公安局特殊监管医疗中心医用设施(器械)采购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祥晖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咸安区银泉大道109号领秀城2号楼S203-204商铺
中标(成交)金额:29.3(万元)
货物类
名称:医用设施(器械)
品牌(如有):详见谈判文件
规格型号:详见谈判文件
数量:详见谈判文件
单价:详见谈判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梁世星,廖衍忠,孟洪涛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1-03-23
2、评审地点:咸宁市银泉大道529号尚城国际1栋15楼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颁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计算表(发改办价格【2011】534 号)计价收取
2、收费金额:0.3(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通知书领取地址:咸宁市银泉大道529号尚城国际1栋15楼。
各有关当事人对谈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谈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保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要求,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hbbdzb@163.com。
质疑应当采用纸质形式送达并提交电子文档,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送达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咸宁市公安局
地   址:咸宁市淦河大道18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保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宁市银泉大道529号尚城国际1栋15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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