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族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关于购买水准仪等本科教学仪器设备的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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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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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采购项目名称:化学化工学院关于购买水准仪等本科教学仪器设备
二、采购项目包含的货物(服务)名称、参数需求及数量:
三、询价相关信息
1、询价日期:2021年3月8日
2、询价地点:扬帆楼411
3、询价小组成员名单:朱伟伟、施钦、刘敏
四、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名称:南宁市西乡塘区辰光实验器材经营部
2、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秀安路1-3号棕榈湾22号楼1单元0302号
3、成 交 金 额:肆万肆仟肆佰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4、主要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五、联系事项: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17888838580
六、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天。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采购项目包含的货物(服务)名称、参数需求及数量:
序号 | 名称 | 品牌型号及主要配置 | 单位 | 数量 |
1 | 水准仪 | 品牌型号:博世GOL32D 主要配置:主机、箱子、说明书、保修卡、吊锤、改针、六角扳手、铝脚架、5米塔尺 主机参数:测量范围120米,水平精度1毫米/30米,一公里往返偏差1毫米,补偿器调平范围士15',影像正像,放大倍率32倍,视野1°30',镜头直径36毫米,乘常数100,加常数0,三脚架接头5/8",净重1.7公斤, 防护等级ip54 | 套 | 4 |
2 | 全站仪 | 品牌型号:苏州一光(FOIF) 主要配置:全站仪主机,充电器,质保书,工具袋(含六角扳手、矫正针、镜头刷、钟表起子),光盘,电池,反光片,合格证,产品清单,棱镜,对中杆,三脚架 主机参数:望远镜成像正像,视场1°30',物镜有效孔径45mm,分辨率3",放大倍率30×,最短视距1.0m,测距800m/免棱镜, 精度:±(2mm+2×10-6·D),粗测1.2S,精测0.7S,跟踪0.4S,测角方式绝对编码,测角精度2", 最小读数1"/5",补偿方式单轴补偿,补偿范围±3',工作电压7.4V DC(可充锂离子电池),工作时间连续测角测距约12小时,连续测角约45小时,内存120000,防水、防尘: IP66 | 套 | 4 |
三、询价相关信息
1、询价日期:2021年3月8日
2、询价地点:扬帆楼411
3、询价小组成员名单:朱伟伟、施钦、刘敏
四、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名称:南宁市西乡塘区辰光实验器材经营部
2、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秀安路1-3号棕榈湾22号楼1单元0302号
3、成 交 金 额:肆万肆仟肆佰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4、主要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序号 | 名称 | 品牌型号及主要配置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质保期 |
1 | 水准仪 | 品牌型号:博世GOL32D 主要配置:主机、箱子、说明书、保修卡、吊锤、改针、六角扳手、铝脚架、5米塔尺 主机参数:测量范围120米,水平精度1毫米/30米,一公里往返偏差1毫米,补偿器调平范围士15',影像正像,放大倍率32倍,视野1°30',镜头直径36毫米,乘常数100,加常数0,三脚架接头5/8",净重1.7公斤, 防护等级ip54 | 套 | 4 | 1100 | 4400 | 1年 |
2 | 全站仪 | 品牌型号:苏州一光(FOIF) 主要配置:全站仪主机,充电器,质保书,工具袋(含六角扳手、矫正针、镜头刷、钟表起子),光盘,电池,反光片,合格证,产品清单,棱镜,对中杆,三脚架 主机参数:望远镜成像正像,视场1°30',物镜有效孔径45mm,分辨率3",放大倍率30×,最短视距1.0m,测距800m/免棱镜, 精度:±(2mm+2×10-6·D),粗测1.2S,精测0.7S,跟踪0.4S,测角方式绝对编码,测角精度2", 最小读数1"/5",补偿方式单轴补偿,补偿范围±3',工作电压7.4V DC(可充锂离子电池),工作时间连续测角测距约12小时,连续测角约45小时,内存120000,防水、防尘: IP66 | 套 | 4 | 10000 | 40000 | 1年 |
合计 | 肆万肆仟肆佰元整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
五、联系事项: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17888838580
六、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天。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