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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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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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松原市宁江区城区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松原市宁江区智慧社区综合管理服务云平台建设软件开发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结合机构改革的实际要求,自下而上设计覆盖17个街道62个社区的智慧社区应用,建设管理、服务一体化的“4+4+N+1”智慧社区综合管理服务云平台。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454.88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依据《松原市宁江区十四五发展规划》和松原市宁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复的《宁江区智慧社区综合管理服务云平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的批复》,宁江区将在长宁街道原有智慧社区管理平台试点建设的基础上,实现全区17个街道62个社区的智慧社区应用全面推广。考虑到智慧社区平台推广技术一致性及公民隐私数据管理的安全性,该项目供应商存在唯一性。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杭州丹晟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颜三路116号295室
三、公示期限
2021年3月18日 至2021年3月2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1、其他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中心提交申请或异议,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申请或异议中随附能够证明拟提供货物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关具体资料,并确保本中心及财政部门能够在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异议,将不予接受。
2、在公示期内,没有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或异议,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供应商响应了本公告第四条第一款要求,中心将协调采购人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将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松原市宁江区城区服务中心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 宁江区文化路168号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财政部门:松原市宁江区财政局
联 系 人: 刘宇新
联系地址: 宁江区长宁南街1265号
联系电话: 0438-5090566
3.采购代理机构:松原市宁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 宁江区长宁南街1265号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松原市宁江区城区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松原市宁江区智慧社区综合管理服务云平台建设软件开发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结合机构改革的实际要求,自下而上设计覆盖17个街道62个社区的智慧社区应用,建设管理、服务一体化的“4+4+N+1”智慧社区综合管理服务云平台。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454.88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依据《松原市宁江区十四五发展规划》和松原市宁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复的《宁江区智慧社区综合管理服务云平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的批复》,宁江区将在长宁街道原有智慧社区管理平台试点建设的基础上,实现全区17个街道62个社区的智慧社区应用全面推广。考虑到智慧社区平台推广技术一致性及公民隐私数据管理的安全性,该项目供应商存在唯一性。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杭州丹晟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颜三路116号295室
三、公示期限
2021年3月18日 至2021年3月2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1、其他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中心提交申请或异议,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申请或异议中随附能够证明拟提供货物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关具体资料,并确保本中心及财政部门能够在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异议,将不予接受。
2、在公示期内,没有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或异议,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供应商响应了本公告第四条第一款要求,中心将协调采购人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将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松原市宁江区城区服务中心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 宁江区文化路168号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财政部门:松原市宁江区财政局
联 系 人: 刘宇新
联系地址: 宁江区长宁南街1265号
联系电话: 0438-5090566
3.采购代理机构:松原市宁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 宁江区长宁南街1265号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