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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掌上工商”云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夏邑县“掌上工商”云平台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采购项目夏邑县“掌上市场监管工商执法”云服务项目,采购人为夏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文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夏邑县“掌上工商”云平台建设项目
2、采购编号:夏财采购【2021】040号
3、招标编号:商政采【2021】223号
4、项目地点:夏邑县内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7、包段划分:共分1个包段
8、服务期:两年
9、交货期:30天
10、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1、采购控制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12.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质量合格标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供应商必须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须具有相关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备投标人资格的公司可直接参与投标,也可将其资格授予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以政府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为准)使用参与投标。
4、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分公司)负责人”。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最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无凭证的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由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开标前最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必须在公告发布之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做在响应文件中。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报名要求及磋商文件获取(网上报名)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也可以免费注册登录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2、网上报名时间:开始时间默认为公告发布时间,截止时间是开标时间。
3、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超过时间将停止报名。
注:如确定要参与项目投标,因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和投标过程中需要用到CA数字证书的加密、解密、电子签章等功能,请在制作投标文件前办理CA数字证书,以免影响自身投标。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供应商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1年4月8日上午9时00分)。
4.2磋商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第19开标席(商丘市南京路与中州路交叉口西南角);
4.3响应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21年4月8日9时00分,截止时间:2021年4月8日11时00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解密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4.4逾期递交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本次招标实行电子评标,全程取消纸质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实行不见面开评标,供应商不需再到达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请供应商通过互联网登录交易平台自助完成投标签到、响应性文件解密、二次报价及澄清答疑等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交易中心系统2019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附件“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2019-12-31版本”。
五、 特别声明
5.1 在该项目招投标有效期内,成交候选人须无条件接受对响应文件中资料(如:企业资质、人员资质、业绩证明等)的核查工作,若不配合核查视为自动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
5.2 经核实,响应文件中的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
5.3 如核查不到相关结果(能提出合理书面说明原因的除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
5.4 成交候选人存在5.1、5.2、5.3情况的,须无条件承担以下后果:
5.4.1因响应文件中的资料造假导致项目成交人更换或招标失败,对采购人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造假方予以全部赔偿。
5.4.2成交候选人存在造假行为的,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如:拉入“黑名单”)。
注:采购人具有最终解释权。
六、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夏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河南省夏邑县二环路东段北侧
代理机构:安徽建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界首市东城文昌路282号
联 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督单位:夏邑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夏邑县财政花园对面财政局院内
联 系 人:祝女士
联系电话:0370-6212452
 
 
本次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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