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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城县“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一期)—新街乡大元村项目施工招标中标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水城县“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一期)——新街乡大元村项目施工(二次招标)
招 标 人
水城县旅游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8年08月21日09:30时
开标地点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六盘水市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
施工组织设计
14.83
商务部分
10
投标报价
64.9982
总分
89.83
项目经理
陈时碧
报 价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45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四川大西南正华建设有限公司
施工组织设计
12.4
商务部分
5
投标报价
64.9924
总分
82.39
项目经理
徐波涛
报 价
9307140.28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隆瑞建设有限公司
施工组织设计
11.87
商务部分
5
投标报价
64.9964
总分
81.87
项目经理
陈洪
报 价
9315840.79元
公 示 期
2018/08/ 22   

2018/08/ 24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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