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园区品质提升及污水处理厂建设一期PPP项目(项目编号:JXZX-20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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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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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江西省江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春丰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就其所属的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园区品质提升及污水处理厂建设一期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开标大会于2021年3月23日10:00时在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举行。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和采购人确认,评标结果公告如下: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中标社会资本方排序 | 单位名称 | 总投资额 |
社会资本方 | 1项 | 第一名 | 丰城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85346.42万元 |
第二名 | 宜春市袁州区国投集团有限公司 | 85346.42万元 | ||
第三名 | 高安市瑞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85346.42万元 |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21年3月2日。 | ||||
开标日期:2021年3月23日。 | ||||
简要技术要求:中标社会资本方成立项目公司作为合作项目的建设运营主体,负责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运营,期满后社会资本方(项目公司)应向项目实施机构或丰城市人民政府指定机构完好、无偿地移交本项目资产及附属设施、文件和资料,且应清除本项目设施设备上的一切债务和或然债务(包括质押或任何形式的担保);但社会资本方(项目公司)的银行存款以及债权、债务不属于移交之列。 | ||||
合同履行日期:项目合作期20年,其中项目建设期3年,运营期17年。 | ||||
服务要求: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移交后项目设施的缺陷责任期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 ||||
评标委员会名单:胡荣兰、张敏、王有根、宋功河、刘文清、吴云辉、朱雪奇。 | ||||
采 购人:宜春丰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江西省丰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大道18号 联 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代理机构:江西省江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929号吉成大厦18F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信箱:jzgczxwb@163.com |
如有异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江西省江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