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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河道监管事务中心府南河水质监测站及水文站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
    5101012021000345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河道监管事务中心府南河水质监测站及水文站维护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成都美康惠民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388号1栋5层522号     中标(成交)金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年,其中水质监测站:¥970000元/年,其中水文站:¥155200元/年。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服务类:名称:府南河水质监测站及水文站维护项目。服务范围: 7 座水质监测站,1 座水量站,2座水文站,2座数据平台在线监测设施。金牛支渠水闸、清水河水闸、洞子口水闸、浣花溪进水闸、百花潭橡胶坝、万福桥水闸、下河心村水闸 7 个水质实时监测站。成都市的南河、府河河道建设 2 个流量自动监测站和 2 个雨量自动监测站。下河心村水闸的1座水量监测站。服务要求:1、水质在线监测频次:水质在线监测设备监测频次为 4 次/天,水文站、水量站按照设计标准定时测量。2、水质在线监控系统设备运维服务内容:(1).由运维服务供应商自行提供相关管理、运行软件,通过该软件形成的整体数据所有权归属成都市河道监管事务中心。(2).对每台运行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定期校验、提供和更换零部件、易损件和试剂、每周不少于一次例行巡检、汛期不少于两次例行巡检、日常远程巡检和定期现场巡检、完成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设备的强制检定、在线废液处置(必须在签订服务合作一个月内签订废液处置合同,交由成都市河道监管事务中心备案)、数据通讯及承担通讯费用、做好相关运维记录等。(3).每年度对运行设备的实际水样进行比对试验,出具具有CMA认证的第三方监测机构检测报告,结果要符合要求。备注:如有设备比对结果不合格,拒付该设备运行维护费用。 (4).确保水质站、水文站、水量站的在线监控系统设备正常、稳定运行,各项技术指标满足要求,并承担由于在线监测设备非正常运行导致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措施。(5).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法规、要求以及省、市、县相关规定及要求,在受托期内, 负责对本项目设施进行运营维护服务,并保证达到现有国家、省、市、县标准、规范、规定和技术要求。负责并保障在线监测系统设备、设施正常运行、数据上传和安全生产, 负责相关设备、设施的运行、保养、维修维护、大修,负责监测数据传输,必须做好与运营管理、数据传输等相关的运营应急协调、处置,负责废弃药品试剂合法处置,保障监测设备监测及上传数据真实、合格、有效,并自行承担以上费用及一切风险。 所有在线设备在运行维护期间,只有出现自然灾害损毁或设备自然老化整体无法使用由成都市河道监管事务中心或所有权单位按计划更换外,其余情况由运行维护单位负责大修,并保障正常使用,承担所有相关费用。(6).由中标供应商准备备用在线设备,确保应急监测。(7).由中标供应商把日常运维所需要的耗材、试剂、备用机放到采购方指定地点,并做好出入库记录。(8).中标供应商需要派遣至少2位工程师在工作时间内驻场到业主方,保证水质站、水文站、水量站正常运行。根据打卡时间进行考核,并记录到运维考核中。(9).由中标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现状接收所有在线监测设备。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后方可和采购人续签下一年度的合同)。1.水质监测站维护时间:自2021年5月1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止。2.水文站维护时间:自2021年11月14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止。服务标准:供应商经采购人综合考核(每月考核得分算术平均数)达到80分(含80分),方可和采购人续签下一年度的合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陈霞(组长)、容蓉、张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收取代理服务费及采购人与招标代理公司签订的代理合同约定下浮35%,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由采购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10401.04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计划编号:(2021)0081号,2、监督管理办公室: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61882648。3、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项目。4、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融资模式。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以及《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5、本项目确定供应商经营活动中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5万元。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河道监管事务中心     地址: 成都市东较场街198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昌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一路 78 号西南干线交通大厦 B 区 208     联系方式: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2.评审文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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