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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文化馆第39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河洛欢歌·我们的生活充满阳光”广场文化月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zzhn-2021-309
2、采购项目名称:第39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河洛欢歌·我们的生活充满阳光”广场文化月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3月16日
5、评审日期:2021年3月29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1
采购内容:主要内容为洛阳市文化馆第39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河洛欢歌·我们的生活充满阳光”广场文化月项目。
合同履行日期:30天。
成交供应商名称:河南泊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英才路1号建业森林半岛27号楼202室
成交金额:贰拾玖万玖仟陆佰伍拾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序号:1   名称:第39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河洛欢歌·我们的生活充满阳光”广场文化月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三、评审专家名单:路松行、李雯、李爱红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次代理服务费3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向本代理机构支付,支付标准依据洛财购[2015]10号文件。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1年3月29日至2021年3月30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阳市文化馆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中州中路298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大曌国际5号楼1单元3101室
联系人:张先生(工号:Lyszfcg2004)、李女士(工号:Lyszfcg2005)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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