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控制海阳生产基地绿化项目、室外配套建设施工项目(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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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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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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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中核控制海阳生产基地绿化项目、室外配套建设施工项目(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中核控制海阳生产基地绿化项目、室外配套建设施工项目(第二次)
招标编号:CNSC-20ZHDF021408
招 标 人:中核控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公示期:2021年3月29日17时——2021年4月1日17时
本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已独立完成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情况如下:
评标情况:本项目于2021年3月24日在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报告厅进行了评标,共有广饶玉晟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山东金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海阳市辛安建筑有限公司、海阳市金海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华龙园林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天润工程有限公司和烟台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共7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了投标文件。经过综合评价,评标委员会一致推荐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为:第一名山东华龙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第二名海阳市金海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名广饶玉晟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 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2. 必须提交异议函,并包括下列内容:
(1) 异议人的联系人、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授权委托人签字)、身份证复印件;
(2) 具体异议的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
(3) 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4) 原件提交我司异议处理部门。
3. 下列异议将不被受理:
(1) 异议提出人提出的异议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2) 超出异议申请时效的;
(3) 异议人非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且与招投标活动无直接利害关系;
(4) 未提供与异议相关证明材料;
(5) 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6) 前述异议已经做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申请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7)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等程序的。
4.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如发现有该行为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取消其一定期限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振洋
电 话:010-63313130(本号码为异议受理专线,不受理无关事项咨询)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中核控制海阳生产基地绿化项目、室外配套建设施工项目(第二次)
招标编号:CNSC-20ZHDF021408
招 标 人:中核控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公示期:2021年3月29日17时——2021年4月1日17时
本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已独立完成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情况如下: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工程质量 | 工期 | 项目负责人 | 资格能力条件 | ||
名称 | 证书 | 证书编号 | ||||||
1 | 山东华龙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220.367996万元 | 合格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魏建华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鲁202161718206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2 | 海阳市金海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248.899568万元 | 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臧君飞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鲁206191915493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3 | 广饶玉晟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249.676453万元 | 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朱金菊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鲁205161708556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本项目于2021年3月24日在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报告厅进行了评标,共有广饶玉晟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山东金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海阳市辛安建筑有限公司、海阳市金海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华龙园林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天润工程有限公司和烟台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共7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了投标文件。经过综合评价,评标委员会一致推荐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为:第一名山东华龙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第二名海阳市金海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名广饶玉晟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 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2. 必须提交异议函,并包括下列内容:
(1) 异议人的联系人、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授权委托人签字)、身份证复印件;
(2) 具体异议的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
(3) 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4) 原件提交我司异议处理部门。
3. 下列异议将不被受理:
(1) 异议提出人提出的异议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2) 超出异议申请时效的;
(3) 异议人非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且与招投标活动无直接利害关系;
(4) 未提供与异议相关证明材料;
(5) 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6) 前述异议已经做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申请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7)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等程序的。
4.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如发现有该行为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取消其一定期限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振洋
电 话:010-63313130(本号码为异议受理专线,不受理无关事项咨询)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