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公示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名称: | 李沧区东部市民文化活动中心 | |
建设地点: | 李沧区延川路17号 | |
建设单位: | 李沧生态商住区建设办公室 | |
验收监测(调查) 单位: |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拟在李沧区延川路以东、规划14号线以北地块内实施。项目占地面积6849.9m2,总建筑面积680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570m2,地下建筑面积230m2。地上建筑物为四层,包括老年活动室、青少年文化活动空间、报告厅、展览厅等;地下为一层,主要为设备用房。 项目总投资5461.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李村河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的B等级要求。 (二)固定噪声源须合理布局,选用先进可靠的低噪声设备。位于地下的设备间应单独设置,不得设置在敏感目标的正下方。产生噪声的设备须采取有效消声、隔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减少设备振动、噪声对周围环境和项目自身的影响。噪声排放须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三)项目冬季采暖拟用城市集中供热,不再新建锅炉。 | |
公示时间: | 2016年10月19日 至 2016年10月26日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青岛市环境保护局李沧分局 |
联系电话: | 66088350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李沧区九水东路3号 | |
邮政编码: | 266000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