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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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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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名称: | 鲁商蓝岸新城2#地块商住工程项目(一期) | |
建设地点: | 青岛高新区岙东路以西、新业路以北、中32线以东 | |
建设单位: | 青岛鲁商蓝岸地产有限公司 | |
验收监测(调查) 单位: | 无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青岛高新区岙东路以西、新业路以北、规划中32号线以东地块。总占地面积约10716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54304平方米。项目一期验收内容包括已建成22座3层联排住宅楼(9#~11#、13#~16#、18#~22#、24#~28#、30#~34#),4座4层叠拼住宅楼(12#、17#、23#、29#),建筑面积54370平方米,验收内容不含东区地下车库、西区地下车库和西区叠拼地下车库。本期项目投资4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90万元。2014年12月19日,我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青环高新审〔2014〕69号)。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区域内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由高新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临时抽污运至青岛出口加工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待高新区西片区3号泵站建成后,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青岛上马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二)独立垃圾站与最近的住宅32#楼距离大于15米,天然气调压站与住宅楼之间的安全距离为大于15米。 (三)生活垃圾集中并统一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 |
公示时间: | 2016年06月03日 至 2016年06月12日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青岛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区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66966589 | |
传真电话: | 0532-66966589 | |
通讯地址: | 青岛高新区智力岛路1号创业大厦2楼行政审批大厅环保窗口 | |
邮政编码: | 266109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