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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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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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名称: | 1×130t/h(1#炉)水煤浆锅炉脱硫系统升级改造工程 | |
建设地点: | 李沧区沧台路8号 | |
建设单位: | 青岛后海热电有限公司 | |
验收监测(调查) 单位: | 青岛市环境保护局李沧分局环境监测站 |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李沧区沧台路8号青岛后海热电有限公司厂内。 本次工程是对现有1水煤浆锅炉(1×130t/h、型号WGZ130/5.3-1)的烟气脱硫系统进行改造,将原有1#锅炉的脱硫系统拆除、重新建设。改造后,1锅炉脱硫系统仍采用氧化镁法脱硫工艺。 本次重新建设的脱硫系统包括脱硫剂制备系统、烟气系统、SO2吸收系统、脱硫产物处理系统和配套设施系统等内容。其中,SO2吸收系统主要包括吸收塔、浆液循环泵等设备和系统;脱硫产物处理系统分为两部分,即曝气系统和压滤系统。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 在脱硫塔内,脱硫浆液与烟气接触混合,烟气中的二氧化硫与浆液中的氢氧化镁进行化学反应生成亚硫酸镁和硫酸镁,脱硫后烟气通过排气筒排放。 (二)废水 本次改造项目需定期排放部分脱硫塔产生的脱硫废水,该部分废水用于煤场喷洒以及灰加湿,不外排。 (三)噪声 本次改造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氧化风机、脱硫浆液泵等设备。固定噪声源布局合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和消声、隔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 | |
公示时间: | 2016年02月26日 至 2016年03月04日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青岛市环境保护局李沧分局 |
联系电话: | 66088339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3号 | |
邮政编码: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