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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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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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名称: | 中国海监青岛市支队薛家岛维权执法基地维修改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青岛海西重机码头西南端 | |
建设单位: | 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 | |
验收监测(调查) 单位: | 青岛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中心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青岛市黄岛区薛家岛区域,用海面积约8.39万平方米,用地面积约1.55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码头及辅建区。码头兼防波堤长314米,设有2个2000吨级泊位、1个1500吨级泊位、1个1000吨级泊位、1个600吨级泊位、1个趸船码头;辅建区设有海监执法指挥中心、变电所等设施。项目环保投资242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生活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泥布湾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 (二)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三)生活垃圾由环卫单位收运处理,餐厨废弃物由特许经营许可单位收运处理。 (四)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项目施工期间,制订了合理的疏浚和陆域吹填作业施工方案,严格按照先围后填的施工程序施工,最大限度减少对原有生态环境的影响;试运行期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监测期间,食堂油烟排放浓度符合《山东省饮食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1006)表2中型规模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厂界环境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 |
公示时间: | 2017年09月20日 至 2017年09月26日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青岛市环保局 |
联系电话: | 85916525 | |
传真电话: | 85916525 | |
通讯地址: | 香港中路17号行政审批大厅307 | |
邮政编码: | 266000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