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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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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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名称: | 即墨市段泊岚动物卫生监督站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即墨市刘家庄中心社区管委驻地 | |
建设单位: | 即墨市畜牧兽医局 | |
验收监测(调查) 单位: | 即墨市环保局监测站 | |
项目概况: | 项目拟在即墨市刘家庄镇府前街以南实施。项目东侧隔道路为即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刘家庄中队、西邻即墨市刘家庄派出所、南邻空地、北邻府前街。项目建设一座2层的动物卫生监督站办公楼,包括化验室、培训室、办公室、档案室等。化验室主要功能是春秋两季防疫疫苗存放及血清离心,不产生检疫废水、废气等。项目占地面积1053平方米,建筑面积410平方米,总投资1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水污染防治。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 (二)项目不设锅炉。供热,制冷均采用单体空调。 厨房燃用液化石油气,油烟废气经净化器净化后经专用烟道排放,排气筒高于屋顶1.5米以上 (三)设备安装于室内,与厂界相隔一定距离,并采取隔声、降噪等治理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符合标准。 (四)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处理,废弃的注射器、手套、棉球等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外运至城市垃圾场处理。 | |
公示时间: | 2017年10月13日 至 2017年10月19日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即墨市环保局 |
联系电话: | 85053069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振华街146-1 | |
邮政编码: | 266000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