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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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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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名称: | 保利中央公园小区17、18号楼配套供热工程 | |
建设地点: | 李沧区金水路1068号 | |
建设单位: | 青岛后海热电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久力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公示时间: | 2019年07月26日 至 2019年08月02日 | |
项目概况: | 锅炉房建筑面积160m2。主要建设内容:新建2台465kw燃气超低氮真空热水锅炉、2台350kw燃气超低氮真空热水锅炉及其辅助设备。项目建成后主要为保利中央公园小区17、18号楼冬季供热,总供热面积4.4万m2,最大供热能力为5.868GJ。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万元。 项目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为燃料,锅炉仅在采暖期运行,天然气用量32.43万Nm3/a,自来水用量1860t/a。主要设备:燃气超低氮真空热水锅炉(型号YHZRQ-40)2台、燃气超低氮真空热水锅炉(型号YHZRQ-30)2台、二次侧循环泵4台、补水泵4台、快速除污器2台、软化水箱1个、全自动软水器1个。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软化水制备废水。 项目软化水制备废水中污染物浓度较低,软化水制备废水经保利中央公园3#地块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李村河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要求。 (二)项目4台燃气超低氮真空热水锅炉均采用低氮燃烧技术,4台燃气热水锅炉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4根烟道汇集至一根主管道并依附于保利中央公园3#地块18号楼内预留燃气烟道于所在建筑物楼顶排放。燃气锅炉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100mg/m3)。 (三)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燃气锅炉、水泵、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固定噪声源应合理布局,选用先进可靠的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消声、隔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 (四)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无害化处置利用。软化水制备过程中全自动软水器所用的离子交换树脂约2年更换一次,每次更换量约0.02t。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置。 (五)结合该项目特点配备必要的防范和应急设施,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工作人员的规范性操作,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李沧分局 |
联系电话: | 66088350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李沧区九水东路3号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环保窗口 | |
邮政编码: | 266100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