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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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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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名称: | 青岛新机场项目配套航油管道工程(胶州南段+黄岛段) | |
建设地点: | 青岛市黄岛区、胶州区 | |
建设单位: | 中航油石化管道(青岛)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北京国寰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
公示时间: | 2019年03月26日 至 2019年04月02日 | |
项目概况: | 项目途经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和胶州市,起自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岛炼化公司”),终点为已批复的青岛新机场配套航油管道工程(胶环审〔2018〕171号)的南端,该路由为近期应急方案。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座首站、管道、3座RTU(远程终端设备)阀室和1座阴极保护站(与3#阀室合建)。其中:首站设置在青岛炼化公司航煤储罐区北侧,依托现有5座20000m3航油储罐,新建1座给油泵棚,设置给油泵2台(1用1备);新建1座外输泵棚,设置外输泵3台(2用1备);新建1处出站阀组区,设置发球装置1套、出站调节系统1套;新建1套计量系统;新建1座4m3埋地卧式污油罐,同时从航煤储罐区单独接出1条DN450的航煤出油管线,给水、排水、供电、消防、污水处理、污油处理等均依托青岛炼化公司现有工程。管道全长40km,其中黄岛段长18km、胶州段长22km,输油介质为航空煤油,设计压力6.0Mpa,管径DN350mm,设计输量200万t/a。3座阀室分别位于黄岛区后杨村、胶州市土埠台村及胶州市敖上村,距起点距离分别为20.2km、23.5km、26.7km。 管道调度控制中心依托已批复的青岛新机场配套航油管道工程(胶环审〔2018〕171号),项目涉及的依托工程均不在本项目评价范围。 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及技术评估意见,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风险防范措施后,该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路由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并尽量缩短施工时间,严格规范优化施工方式,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尽可能减少临时占地面积,定向钻出入土点排出的泥浆、土石方,收集在防渗泥浆池内,固化后掩埋并恢复植被。施工期应按照《》规定做好扬尘防控工作,并加强环境监理。施工固体废物、废水均不得排入、弃入临近生态环境敏感区。做好与青岛炼化公司污水处理站等依托工程的衔接工作,落实泵站等噪声源的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建立检测泄露与修复管理体系(LDAR),对本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流经的管线组件进行定期检测并及时修复泄漏点,严格控制跑冒滴漏和无组织泄漏排放。 (二)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全面识别环境风险因素,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到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强化应急演练和应急联动工作。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穿越水环境敏感目标段管道,提高设计等级,增加管道壁厚并加强防腐。强化管线巡查、检查、测试,配备完善的泄漏监测、预警、应急装备与物资等,保障自控系统、预警系统良性运转,有效防范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确保环境安全。 (三)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按规定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四)管线安装中涉及射线探伤,应另行办理环保手续。 (五)你公司应做好与已批复的胶州北段配套航油管道项目(胶环审〔2018〕171号)的工程设计、建设及环评审批手续的衔接,确保项目建设符合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在相关工作完成前本项目设计输油量不得超过180万t/a。 (六)该管道项目为近期应急方案,应按照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有关部门要求及时调整、停用,并做好调整、停用期间的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85916525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 |
邮政编码: | 266000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