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合同项目 > 泉港区后龙镇人民政府垃圾中转站管理及垃圾转运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

泉港区后龙镇人民政府垃圾中转站管理及垃圾转运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泉港区后龙镇人民政府垃圾中转站管理及垃圾转运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505]HT[GK]2019013 作者:
林玉珍
发布时间:
 
泉港区后龙镇人民政府垃圾中转站管理及垃圾转运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合同公告(合同包[350505]HT[GK]2019013_1_913503036966407183_2822)
一、合同编号:[350505]HT[GK]2019013_1_913503036966407183_2822
二、合同名称:泉港区后龙镇人民政府垃圾中转站管理及垃圾转运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合同包[350505]HT[GK]2019013_1_913503036966407183_2822)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350505]HT[GK]2019013
四、项目名称:泉港区后龙镇人民政府垃圾中转站管理及垃圾转运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泉港区后龙镇人民政府
地  址:后龙镇龙亭街50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供应商(乙方):福建星绿环境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涵江区白塘镇人民政府B栋202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C160102 - 垃圾处理服务 垃圾转运服务 泉港区后龙镇垃圾中转站管理及垃圾转运服务项目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 2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合同总金额:¥1,939,100.00
履约期限:按规定要求。
履约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后龙镇龙亭街50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1-03-3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1-03-302021-03-30
九、其他补充事宜:1.如承包期内乙方无故解除合同,除保证金无权退回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另外进行招投标费用及临时雇佣保洁工人的费用; 2.本合同签订期间,甲方因城市管理建设需要,需对乙方垃圾转运工作进行相应调整后,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3.乙方及其雇佣的工人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村规民约和有关规定,如果乙方及期所雇佣的工人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所造成的后果与甲方无关,乙方应自行处理,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加强对工人和机械的管理,严格操作规程,遵守交通规则,文明作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如果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5.乙方应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作业能力,提高企业运营管理实力,保持、提高环卫作业资信等级,并按时向环卫作业资信等级审查机构办理年检; 6.合同期内若因国家政策或政府行为或其他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合同终止或缩短、延长合同期的,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实际需要终止合同或缩短、延长合同期; 7.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甲方委托承包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8.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期附件和补充协议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10.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1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合同签署地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起诉); 12.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30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13.本合同自乙方已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之日起生效; 14.本合同一式伍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贰份,送福建恒泰招标有限公司备案 壹 份,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公告附件信息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