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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省级交通检查服务站标准化建设及车辆管理所装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凤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省级交通检查服务站标准化建设及车辆管理所装修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西安市雁塔区科技五路领先时代广场B座1单元1004室招标一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4-13 14: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PH-FXGAJJTGLDD-202104
2、项目名称:凤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省级交通检查服务站标准化建设及车辆管理所装修项目
3、预算金额:900,000.00元
4、最高限价:

5、采购需求:
凤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省级交通检查服务站标准化建设及车辆管理所装修项目,1批,
采购预算: 900,000.00元,
项目概况: 为满足 长远需要,使建筑设计符合功能、安全、卫生等方面的需求,对凤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进行装修改造。其中包括装饰装修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为满足 长远需要,使建筑设计符合功能、安全、卫生等方面的需求,对凤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进行装修改造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3-14 09:00:00
至 2021-05-17 17: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货物和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19年--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服务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服务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只须提交其法人身份证明;
6、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8.投标人应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合法有效装饰装修承包二级,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且无不良记录;
9.投标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经理应具备合法有效的装饰装修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无任何在建项目;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4-02 17:00:00

地点:西安市雁塔区科技五路领先时代广场B座1单元1004室招标一部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4-13 14:00:00
地点:西安市雁塔区科技五路领先时代广场B座1单元1004室会议室投标一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凤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凤县双石铺镇滨江西路
联系人:凤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经办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02983666569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璞焕企业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街办高新三路信息港大厦201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八、附件:
陕西璞焕企业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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