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龙潭路(上饶大道-广信大道)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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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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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招标公告
赣建上饶市招字【2021】第 号
赣建上饶市招字【2021】第 号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招标单位名称 | 上饶市中心区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 上饶市龙潭路(上饶大道-广信大道)道路工程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西起上饶大道,东至广信大道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上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饶发改行政字【2020】102号 | ||||||||||||||||||
建筑面积 | / | 层次 | / | 结构 | / | ||||||||||||||
项目总投资 | 约5147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28837168.43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基本到位 |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招标范围 | 施工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全部内容 | ||||||||||||||||||
标段划分 | 一标段 | 上饶市龙潭路(上饶大道-广信大道)道路工程 | |||||||||||||||||
二标段 | /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以上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 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
资格证件 | 企业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由注册建造师担任)。 | ||||||||||||||||||
项目负责人 | 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本人二代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
技术负责人 | 市政公用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
关键岗位人员 | 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 | ||||||||||||||||||
其他要求 | 1、本工程采用《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赣建招【2017】1号)和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饶府办字【2019】66号文中的“报价承诺法”及标准示范格式文本(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下载相关文件、电子化评标)。相关的其他补充要求会在网上及时通知,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否则,因此造成的失误由投标人自负。 2、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或根据《关于外省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通知》要求办理的企业信息登记并已审核通过的,可提供江西省住建厅官方网站(住建云)“省外进赣企业登记”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技术负责人需提供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建筑工程类专业)、关键岗位【拟派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岗位证书。提供有效的上岗证或培训证书,其中安全员还需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拟投入人员必须是本企业正式员工,同时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前满足6个月以上,且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和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拟承担投标本工程注册建造师(不能有其他的在建工程)、关键岗位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等不得为同一人,不得为公务员及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是指在编在岗且是国家财政全额拨款或部分拨款单位工作人员)。否则招标人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注:因新冠病毒疫情所造成的影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税总函【2021】33号)及各省实行减免企业社保险费的通知,对于本项目提供满足本项目所要求的社保证明材料【江西省内投标人按《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赣人社发【2021】11号),外省投标人按其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 4、中标人应按饶府办字[2011]20文件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及执行饶府发[2019]10号文件。 5、按饶建发【2018】30号文规定,施工企业必须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刷脸考勤管理规定。 6、中标企业一律不得转包本工程,所有管理人员和重要施工岗位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员工,发现有违反本规定行为,招标人可以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或中止合同且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一律不予退回,并将违规行为报行政主管部门。 7、参与本项目投标人均按饶府厅字【2019】10号文规定,投标时必须提交由法人代表亲自签署的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承诺书,并将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中标后本承诺书应作为施工合同的组成内容。根据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饶府办字【2019】66号文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监督机构监督招标人约谈中标单位负责人或建造师,要求中标单位依法签订承诺书,对依法投标、不围标、不串标、不转包、不挂靠以及施工现场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和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投标承诺到岗履职等行为作出承诺,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履约承诺书为施工合同专用条款附件之一,与专用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凡资料文件弄虚作假或使用虚假公章的,经查实一律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报有关监督部门处理。 9、本项目执行饶府发【2019】13号文件《上饶市工程建设领域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1年4 月 1 日至2021年 4 月 21 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 4 月1日 | ||||||||||||||||||
获取方式 |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
获取资审文件时间 | 2021年4月 1日 | ||||||||||||||||||
获取地址 |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
联系人 | 杨女士 | 联系电话 | 18879347647 | ||||||||||||||||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2021年 月 日 |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2021年 月 日 | 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 (单位章) 经办人: 负责人: 2021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