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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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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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名称: | 年产30万吨冰露水产品生产线(一期)项目 | |
建设地点: | 崂山区株洲路189号 | |
建设单位: | 中粮可口可乐饮料(山东)有限公司 | |
文件名称: | 关于中粮可口可乐饮料(山东)有限公司年产 30 万吨冰露水产品生产线(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文号: | 青环崂审〔2018〕45号 | |
发文时间: | 2018年12月05日 | |
审批决定全文: | 45中粮可口可乐饮料(山东)有限公司.doc | |
公示时间: | 2018年12月25日 至 2018年12月31日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崂山环保分局 |
联系电话: | 88036086 | |
传真电话: | 88036082 | |
通讯地址: | 崂山区仙霞岭路20号文化中心D座 | |
邮政编码: | 266061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