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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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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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名称: | 青岛恒源热电有限公司3×75t/h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 |
建设地点: |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工业区渭河路777号 | |
建设单位: | 青岛恒源热电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华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公示时间: | 2017年07月19日 至 2017年07月25日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工业区渭河路777号。现状厂区内实际在运行的工程为一期工程的3×75t/h循环流化床蒸汽锅炉(1~3#炉)+2×12MW汽轮机组+二期工程的1×130t/h循环流化床蒸汽锅炉(4#炉)+三期工程的1×130t/h循环流化床锅炉(5#炉)共计5台锅炉以及1×12MW 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1×12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2台发电机组,现有工程锅炉总容量为485t/h,机组总装机容量24MW。现有工程一期~三期均已进行环评并获得环评批复,现有工程1#~3#炉采用电袋复合除尘,除尘效率99.87%, 4#~5#炉采用电袋复合除尘+湿式静电除尘,除尘效率99.94%;1#~3#炉采用双碱法脱硫,脱硫效率80%,4#~5#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脱硫效率91%;1#~3#炉采用低氮燃烧+SNCR工艺脱硝,脱销效率75%,4#~5#炉采用低氮燃烧+SNCR+SCR工艺脱硝,脱硝效率90%。 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批准发布《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7项标准修改单的通知,青岛恒源热电有限公司拟对1#~3#炉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预期2017年10月完工。具体改造内容如下: 1、除尘改造:在脱硫吸收塔出口后增加一套湿式电除尘器。 2、脱硫改造:将1#~3#炉原有双碱法脱硫系统拆除,新建1套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利用2×130t/h锅炉改造时预留的公用系统,新建一套石膏脱水系统。 3、脱硝改造:对现有脱硝工艺低氮燃烧+SNCR脱硝系统进行优化升级改造。1)采用循环延期降低一次风含氧量,增加二次风风量保证燃烧;2)将炉膛二次风设计系统中原有二次风管上移,增加还原区,加大二次风管及喷口的管道规格,增大二次风量;3)减小燃料粒径,减小密相区的燃烧份额,降低床温。SNCR系统优化改造措施:在每台锅炉现有6支喷枪的基础上增加2支喷枪。 4、灰库改造:拆除原干粉散装机,在原灰库南侧新建设备平台,并设置集气和除尘系统,灰库西侧、新建脱水系统南侧的道路作为干灰外运车辆的主通道。 本项目总投资3496.2万元,环保投资3496.2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1#~3#炉均采用“电袋复合除尘+湿式电除尘工艺”除尘,综合除尘效率为99.94%;脱硫工艺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综合脱硫效率为91%;脱硝工艺采用“低氮燃烧+SNCR工艺”综合脱硝效率为90%。 1#~3#锅炉烟气中SO2、NOx和烟尘排放执行《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664-2013)及超低排放第2号修改单中表3“燃煤(含水煤浆)锅炉”的超低排放限值(3#锅炉:烟尘10mg/m3、SO2 35mg/m3、NOx 100mg/m3) (二)本工程新增湿式电除尘废水进入脱硫废水处理体统经中和、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三)本工程新增部分风机、水泵,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利用车间厂房进行隔声、消声,配备减振基础,加装隔声罩、消声器等措施,有效减少噪声排放。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其中,西厂界执行4类标准)。 (四)本次工程新增固废主要为脱硫固废、除尘器排灰。脱硫固废、除尘器排灰由企业外售综合利用,企业应严格做好灰场的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青岛市环境保护局黄岛分局 |
联系电话: | 86958609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南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一楼 | |
邮政编码: | 266000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