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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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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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名称: | 即墨市热电厂厂内新建泵房 | |
建设地点: | 青岛市即墨市烟青路895-1号 | |
建设单位: | 即墨市热电厂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华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公示时间: | 2017年09月29日 至 2017年10月11日 | |
项目概况: | 即墨热电厂拟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建设“即墨热电厂新建泵房项目”, 在现有厂区西南角(占地面积约800m2)新建一座1F的地上泵房,主要为烟青路以东区域,南至顺河居民片区的200万m2的居民住宅区域进行冬季供热,本项目不包括用户供热管线的建设。扩建项目不新增职工,用水、用电均依托现有厂区。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环境管理要求。组织好施工期全过程的管理和建筑施工排放污染物的申报工作,严格执行《青岛市防治城市扬尘污染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减少建筑扬尘污染。 施工现场应设临时沉淀池,工程养护废水、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沙后回用,不排放。生活污水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即墨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二)夜间施工要求。合理安排工期,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声敏感点的影响,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在夜间10时至次日6时前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 二、项目运营过程环保要求 噪声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治理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即墨市环保局 |
联系电话: | 88517810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266000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