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清电子胃肠镜系统采购项目进口产品公示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高清电子胃肠镜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LPS-YG-2020-007 产品内容(名称及数量): 高清电子胃肠镜系统1套 金额: 4,500,000 产品用途: 医用 是否为限制进口或禁止进口产品: 否 PPP项目: 否
二、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
时间:2021-01-20 至 2021-01-26 三、其他补充事宜
进口理由: 详见进口产品论证意见表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详见进口产品论证意见表 四、项目联系人(公示期限内,优先反馈意见给代理机构)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盘州市中医院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六盘水市盘州市双凤镇交通路114号
2、代理机构 代理全称:贵州阳光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六盘水市钟山区八一路108号11号楼2单元401 3、财政部门 代理全称:盘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 系 人: 孙股长 联系方式:0858-3638904 联系地址:盘州市凤鸣路
五、附件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进口产品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对进口产品公示的异议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五日内,组织原论证专家进行补充
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作出不同意采购进口产品的论证意见;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采购人应当将异议意见、
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包括公示网页截图)以及其他有关材料一并报相关财政部门核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补充论
证的结论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
项目名称:高清电子胃肠镜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LPS-YG-2020-007 产品内容(名称及数量): 高清电子胃肠镜系统1套 金额: 4,500,000 产品用途: 医用 是否为限制进口或禁止进口产品: 否 PPP项目: 否
二、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
时间:2021-01-20 至 2021-01-26 三、其他补充事宜
进口理由: 详见进口产品论证意见表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详见进口产品论证意见表 四、项目联系人(公示期限内,优先反馈意见给代理机构)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盘州市中医院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六盘水市盘州市双凤镇交通路114号
2、代理机构 代理全称:贵州阳光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六盘水市钟山区八一路108号11号楼2单元401 3、财政部门 代理全称:盘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 系 人: 孙股长 联系方式:0858-3638904 联系地址:盘州市凤鸣路
五、附件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进口产品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对进口产品公示的异议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五日内,组织原论证专家进行补充
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作出不同意采购进口产品的论证意见;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采购人应当将异议意见、
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包括公示网页截图)以及其他有关材料一并报相关财政部门核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补充论
证的结论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
进口产品公示.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