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石笋镇人民政府2020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战略先进县乡村奖补资金鳌山村新建提灌站及山坪塘维修整治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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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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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概况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石笋镇人民政府2020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战略先进县乡村奖补资金鳌山村新建提灌站及山坪塘维修整治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安市广安区枣山大道东段137-208-21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0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5116022021000109 |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石笋镇人民政府2020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战略先进县乡村奖补资金鳌山村新建提灌站及山坪塘维修整治项目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预算金额(元)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最高限价 | 341800 | ||
采购需求 | 附件 | ||
合同履行期限 | 工期总日历天数: 30 天。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级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省外注册企业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认证有限期内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电子登记表》。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时间: | 2021年04月01日到2021年04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广安市广安区枣山大道东段137-208-213号 | ||
方式: | (1)现场报名。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报名登记表、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鲜章)。(2)网上报名。在本采购项目采购公告附件中下载报名登记表,将报名登记表填写后发送扫描件至1758697573@qq.com 邮箱,发送报名登记表时若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附上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鲜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邮寄或现场递交至广安市广安区枣山大道东段137-208-213号,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 ||
售价: | 100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截止时间: | 2021年04月0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广安市广安区枣山大道东段137-208-213号 | ||
五、开启 | |||
时间: | 2021年04月0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广安市广安区枣山大道东段137-208-213号 | ||
六、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
七、其它补充事宜 | |||
1、广安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826-2243023 ;2、本项目已经落实促进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策目标。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申请政采贷具体相关流程请查看http://202.61.88.41:9009/static/login/login.html。4、本次招标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支付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收取,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采取定额收取,费用为人民币8000元,大写:捌仟元整。 | |||
附件 |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石笋镇人民政府 | ||
地址: | 广安市广安区石笋镇人民政府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中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
地址: | 广安市广安区枣山大道东段137-208-213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