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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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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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名称: | 崂山区登瀛水库库区清淤工程 | |
建设地点: | 崂山区沙子口街道后登瀛社区 | |
建设单位: | 青岛市崂山区供水管理办公室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华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公示时间: | 2016年08月18日 至 2016年08月24日 |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崂山区沙子口街道登瀛水库库区内。项目为水库库区清淤工程,水库清淤长度450m,总清淤方量6万m3。库区修建施工临时路(宽10m,纵向主干长500m)、临时办公区、生活区、仓库、停车场及临时淤泥控水堆场。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水 生活污水依托附件村庄厕所收集,外运处理或作农肥,禁止排放。 二、废气 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和监控计划,采取有效抑尘措施,如:物料密闭输送,工地现场周围实施围挡,防止物料、渣土外泄;定期洒水抑尘;按规定使用成品混凝土等,防止粉尘污染环境。 三、噪声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产生噪声的施工机械应远离声敏感点,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规定,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进行夜间施工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经环保部门批准并公告居民后方可实施。 四、固废 加强弃土场管理,避免扬尘污染,减少水土流失。生活垃圾应交由环卫部门统一运往垃圾处理场处理。 五、施工在枯水期进行;施工场区及时回填和硬化,防止汛期造成水土流失,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崂山环保分局 |
联系电话: | 88036086 | |
传真电话: | 88993303 | |
通讯地址: | 崂山区仙霞岭路20号 | |
邮政编码: | 266000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