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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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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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名称: | 李沧区天水路道路工程 | |
建设地点: | 李沧区天水路(唐山路延长线-铜川路段) | |
建设单位: | 李沧生态商住区建设办公室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 | |
公示时间: | 2016年03月11日 至 2016年03月17日 | |
项目概况: | 天水路道路工程(唐山路延长线至铜川路段)位于李沧区东部,青银高速公路东侧,沿卧狼山西南山麓布设,与规划路、延川路相交,终止于铜川路。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工程、隧道工程、涵洞工程、交叉工程、管线工程、交通附属工程等。 1、道路工程 天水路起自唐山路延长线,沿卧狼山西南山麓向东南偏转,终点相交于铜川路,线路呈L型,工程全长1975m,其中道路长1774m,设计为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12m,双向2车道,设计行车速度30km/h。路基宽22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横断面为:10m(西南侧绿化带)+2.5m(停车带)+2×3.5m(行车道)+2.5m(停车带)。 2、隧道工程 道路于桩号K0+599~K0+800段以隧道形式下穿卧狼山余脉,隧道整体呈南北走向,隧道长201m,双向2车道单洞隧道形式,隧道建筑界限净宽13.5m、净高5m,隧道内设计车速30km/h;隧道内为自然通风。 3、涵洞工程 拟在K0+455、K0+880、K1+330、K2+038处设4道防洪排水涵洞,形式为盖板涵。 4、交叉工程 设置平面交叉4处,分别为与唐山路延长线、与规划路、与延川路以及与铜川路的丁字交叉。 5、管线工程 包括电力电缆、通信电缆、给水管线、雨水管线,各管线敷设在车行道或绿化带下。 6、交通附属工程 包括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设施、交通监控设施和供配电设施等。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道路为新建,设计为城市支路。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参照现有天水路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二)做好环境管理和监控计划,组织好施工期全过程的管理工作和建筑施工排放污染物的申报工作。 1、严格执行《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青岛市防治城市扬尘污染管理规定》,编制和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方案,采取覆盖、围挡、洒水抑尘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污染。 2、合理安排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临近敏感目标的施工路段应设置围挡,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噪声对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在夜间10时至次日6时前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进行夜间施工的,须向我局提出申请,取得《夜间连续施工作业证明》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 道路中北段设有长201m的隧道,隧道施工采用一端掘进台阶法,以爆破施工为主,采用预裂后毫秒微差爆破方式。隧道段北洞口附近有尚未建设的规划嘉凯城5期小区,建设单位应合理安排爆破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爆破技术,尽量安排在规划嘉凯城5期小区建成投入使用前完成爆破施工,最大程度减轻施工噪声和振动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 3、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严禁将施工现场产生的生活污水和含油废水排入水体。 4、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及建筑垃圾及时外运至市政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对暂不能清运的需集中存放,洒水压尘,覆盖防尘布、防尘网。 5、施工过程中须采取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以防止水土流失。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在施工结束时应及时进行生态环境恢复。 (三)采取有效降噪措施,减少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采用低噪声路面技术和材料,降低轮胎与地面磨擦声;建设单位应在道路两侧绿化的基础上,在沿线邻近集中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目标路段采取设置限速交通标志牌、禁止鸣笛警示牌等措施,进一步减少交通噪声对环境敏感目标的不利影响。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青岛市环境保护局李沧分局 |
联系电话: | 66088350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李沧区九水东路3号行政审批服务大厅 | |
邮政编码: | 266100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