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技师学院2021年日常广告制作安装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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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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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编号 | |||
5101012021000378 | |||
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成都市技师学院2021年日常广告制作安装服务采购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成都宏韵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四川省彭州工业开发区东三环路三段389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服务类:名称:2021年日常广告制作安装服务。服务范围:成都市技师学院各部门广告宣传整体形象,提升学校各类宣传效果,及时有效的宣传各类活动信息,提供广告制作安装服务。服务要求:1.供应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和监理,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2.响应时间,供应商提供7×24小时电话服务。在接到采购人(使用部门)通知后72小时内完成设计制作安装。安装后的维护服务2小时内做出明确响应和安排,非灾难性问题在2小时内解决等相关要求。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20日。服务标准:(1)供应商交付的广告产品质量不符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应在采购人限定的时间内重新制作,重新制作的全部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同时采购人可扣除当次服务的产品总金额的20%作为处罚金,若超过3次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供应商向采购人偿付5万元违约金。 (2)供应商不能交付广告产品或逾期交付广告产品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广告产品外,应向采购人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百分之二十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2日历天,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供应商向采购人偿付5万元违约金等相关标准。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张彩(评标小组组长)、张悦、曾波、李蕾、李数函(最后一位为采购人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8598元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一、本项目备案号:(2021)0548号。二、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三、监督部门:成都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28-61882648。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3月16日;采购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五、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028-61375575转601。六、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2、根据《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七、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六、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技师学院 | ||
地址: | 成都市郫都区红光镇港通北三路1899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