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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决定公告(津财采投决〔2021〕17号)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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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决定公告(津财采投决〔2021〕17号)

 一、项目编号 GLZB2020-H-038
二、项目名称
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采购2021年春节慰问品项目第二包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天津市风帆工贸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红桥区西青道70号院内办公楼304-01室
被投诉人1(采购人):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育梁道5号
被投诉人2(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高瓴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万柳村大街56号院内天津至尚智能产业园4楼
相关供应商:天津栗粒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塘沽区空港经济区环河北路空港商务园东区8 号路A322房间
四、基本情况
1.经查,受被投诉人1委托,被投诉人2于2020年12月22日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以公开招标方式对投诉项目分2包实施政府采购,采购预算金额分别为300万元和668.5万元,共计968.5万元。2021年1月12日,投诉项目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采购人确认,最终确定相关供应商为第二包的中标供应商,中标金额578.921万元。2021年1月15日,被投诉人2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以上中标结果公告。
2.投诉事项:1.投诉项目未在规定的时间开标;2.投诉项目的评审过程受到干扰,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3.相关供应商串通被投诉人1及被投诉人2使其中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查,投诉事项1、2、3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天津市财政局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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