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大丰街道办事处大丰自来水厂围墙背景打造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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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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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编号
510114202100383
二、项目名称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大丰街道办事处大丰自来水厂围墙背景打造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成都锦润图胜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龙虎大道1199号2栋1单元2层10号、11号 中标(成交)金额 总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6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1.名称:水厂围墙背景打造服务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40日内完成服务工作 服务范围:大丰自来水厂 服务要求:墙面仿烧面花岗石真石漆、墙面1.5mm厚镀锌钢板、运动人物造型一、运动人物造型二、运动人物造型三 服务标准:1.按采购人的设计图进行实施等工作。
2.产品及材料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
3.项目实施中涉及施工的部分,必须满足国家建设现行相关安全、质量规定及规范;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合格标准等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陈倩(采购人代表),曾庆佑,袁辉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的规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约定支付金额:8000.00元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8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计划号:(2021)1231号。2、监督机构(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电话:028-89396791。3、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 》(川财采〔2018〕123 号)、《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17 号)、《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关于公布新都区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金融机构名单的通知》(新都财采〔2021〕160号)等有关规定,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4、各潜在投标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大丰街道办事处 地址: 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街道仁爱路99号大丰文化中心 联系方式: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成都文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鑫盛路366号友盛上都3栋24楼2401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510114202100383
二、项目名称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大丰街道办事处大丰自来水厂围墙背景打造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成都锦润图胜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龙虎大道1199号2栋1单元2层10号、11号 中标(成交)金额 总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6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1.名称:水厂围墙背景打造服务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40日内完成服务工作 服务范围:大丰自来水厂 服务要求:墙面仿烧面花岗石真石漆、墙面1.5mm厚镀锌钢板、运动人物造型一、运动人物造型二、运动人物造型三 服务标准:1.按采购人的设计图进行实施等工作。
2.产品及材料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
3.项目实施中涉及施工的部分,必须满足国家建设现行相关安全、质量规定及规范;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合格标准等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陈倩(采购人代表),曾庆佑,袁辉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的规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约定支付金额:8000.00元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8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计划号:(2021)1231号。2、监督机构(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电话:028-89396791。3、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 》(川财采〔2018〕123 号)、《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17 号)、《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关于公布新都区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金融机构名单的通知》(新都财采〔2021〕160号)等有关规定,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4、各潜在投标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大丰街道办事处 地址: 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街道仁爱路99号大丰文化中心 联系方式: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成都文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鑫盛路366号友盛上都3栋24楼2401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