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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江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关于吴江公交车辆保险业务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江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所需吴江公交车辆保险业务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保险服务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SZCJ2021-S-G-229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吴江公交车辆保险业务服务(详见招标书)
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不计免赔险、交强险及承运人责任险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A、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特定条件:
1、必须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具有开展机动车辆保险业务资格,并在苏州市吴江区松陵城区范围内具有经保监会批准的分支机构,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的财产保险公司;
2、投标单位为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须有总公司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料);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C、报名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材料:
1、投标单位的有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苏州市吴江区松陵城区设有营业网点,提供合法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场地的租赁合同、或提供承诺中标后在苏州市吴江区松陵城区开设网点);
2、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
4、投标单位提供符合“A、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的承诺书。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标号、标段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报名资料经专家资格复审合格的投标单位方可参与评标,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投标资格。为保证项目质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的方式。
递交报名材料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1年12月3日每日9:00~11:00,13: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递交报名材料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出售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1年12月3日每日9:00~11:00,13: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出售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苏州创杰公司)
3、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4、售    价:人民币叁佰元/份,现金收讫,标书售后一概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21年12月21日13:00(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1日13:30(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吴江区松陵镇开平路998号3楼开标室)
4、接收人: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六、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1日13: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吴江区松陵镇开平路998号3楼开标室)
七、其他
1、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1年12月3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投标单位可至招标单位详细了解项目需求,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情况向招标单位增加保费额。
3、保险期限:自所承接车辆保险开始接手起一年。(具体时间按合同约定)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苏州市吴江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路丽丽 潘莉莉  朱晓芹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箱:szcjzb@163.com    
联系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邮政编码:215002
九、疫情期间投标特别说明: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评标场所:
1、最近28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2、来自或途经重点地区的来苏、返苏人员,在苏隔离观察(留验)未满28天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 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
(二)参与开评标活动所有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评标场所,并配合场所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十、公示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一、本公告在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投标网、苏州市创杰网上发布,具体以上述网站为准,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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