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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凤翔区东湖智慧景区信息化项目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宝鸡市凤翔区东湖智慧景区信息化项目潜在投标人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宝鸡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0日09: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ZGH-2021-168
2、项目名称:宝鸡市凤翔区东湖智慧景区信息化项目
3、预算金额:3,170,000.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宝鸡市凤翔区东湖智慧景区信息化项目,采购预算:3,170,000.00元,项目概况:视频监控系统、背景音乐系统、网络系统、综合布线系统、信息发布系统、5G景区VR直播、自助触摸查询系统、多语官方网站系统、电子商务系统、VR数字虚拟景区系统、景区公众号系统等采购、施工及安装,1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简要技术要求、用途:东湖智慧景区信息化
6、合同履行期限: 2021 年 12 月 21 日00:00:00 至 2022 年 04 月 22 日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9)、《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0)、《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2)、特定资格条件: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可由本人持有)
2、被授权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可由本人持有)
3、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2月03日17:00止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宝鸡市)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500元/份(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2.完善后须携带加盖公章的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及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于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的每日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在西安市朱雀大街南段1号汇成天玺C座18层1812室进行缴费登记,未在规定发售时间缴费登记的,视为无效;3.下载文件:投标人缴纳文件费用后进入投标人界面下载招标文件,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与纸质投标并行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5.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本项目仅支持现场报名获取,谢绝邮寄)。
四、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0日09:30
地    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8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宝鸡市凤翔区东湖管理处
地     址:宝鸡市凤翔区城东湖路1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项目联系方式
电    话:029-87592321
传    真:029-85566819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招广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市朱雀大街南段1号汇成天玺C座18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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