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文殊镇党群服务中心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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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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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禹州市文殊镇党群服务中心工程
成交结果公告
河南祺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禹州市文殊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禹州市文殊镇党群服务中心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禹州市文殊镇党群服务中心工程
1.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3采购预算:登录即可免费查看.9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2.1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2发布日期:2021年11月19日。
三、评标信息
3.1评标日期:2021年11月25日下午15时00分;
3.2评标地点:河南祺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禹州办事处;
3.3评标委员会成员:王铁乾、沈应举、刘志强。
四、候选人信息:
第一成交候选人:河南天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禹州市鸿畅镇鸿北村68号
联系人:张鑫芳 联系方式:15836515895
成交金额:大写:伍拾柒万贰仟肆佰叁拾贰元零捌分
小写: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8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河南省牟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牟县水岸鑫城B12东二单元8层12-2-801号
联系人:王虎 联系方式:13523284655
成交金额:大写:伍拾捌万叁仟叁佰零捌元柒角叁分
小写:583308.73元
第三成交候选人:河南顺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汤阴县韩庄乡御路北段路西
联系人:邢冰洋 联系方式:15565301661
成交金额:大写:伍拾捌万肆仟柒佰伍拾捌元柒角贰分
小写:584758.72元
五、公示发布的媒介
本次公示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代理机构:河南祺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禹州市建设路南七路15号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二)采购单位:禹州市文殊镇人民政府
地址:禹州市文殊镇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各投标人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者,请于本公示开始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时的授权人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采购人:禹州市文殊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祺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6日
成交结果公告
河南祺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禹州市文殊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禹州市文殊镇党群服务中心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禹州市文殊镇党群服务中心工程
1.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3采购预算:登录即可免费查看.9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2.1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2发布日期:2021年11月19日。
三、评标信息
3.1评标日期:2021年11月25日下午15时00分;
3.2评标地点:河南祺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禹州办事处;
3.3评标委员会成员:王铁乾、沈应举、刘志强。
四、候选人信息:
第一成交候选人:河南天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禹州市鸿畅镇鸿北村68号
联系人:张鑫芳 联系方式:15836515895
成交金额:大写:伍拾柒万贰仟肆佰叁拾贰元零捌分
小写: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8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河南省牟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牟县水岸鑫城B12东二单元8层12-2-801号
联系人:王虎 联系方式:13523284655
成交金额:大写:伍拾捌万叁仟叁佰零捌元柒角叁分
小写:583308.73元
第三成交候选人:河南顺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汤阴县韩庄乡御路北段路西
联系人:邢冰洋 联系方式:15565301661
成交金额:大写:伍拾捌万肆仟柒佰伍拾捌元柒角贰分
小写:584758.72元
五、公示发布的媒介
本次公示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代理机构:河南祺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禹州市建设路南七路15号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二)采购单位:禹州市文殊镇人民政府
地址:禹州市文殊镇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各投标人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者,请于本公示开始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时的授权人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采购人:禹州市文殊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祺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