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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坛镇南华村环村道路修缮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招标条件
       杏坛镇南华村环村道路修缮建设工程 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南华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名称:杏坛镇南华村环村道路修缮建设工程 。
2.2项目建设地址: 本项目位于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
2.3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杏坛镇南华环村路一队至三队路段及六队至八队路段,道路硬底化面积约3615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所开挖的水泥路面,施工方负责打烂,水泥头的规格约为30cm×30cm,运输到村委会指定的位置。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827717.47元,最高投标限价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72元。
2.3投标报价: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下浮系数的方式填报,由投标单位根据企业自身实力在最高投标限价的基础上以总价下浮的方式在投标报价函中填写。
2.3.1下浮系数=(企业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100%。
2.3.2本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系数为:97.00%,投标单位的投标下浮系数必须小于或等于本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系数,否则为无效标。
2.4 计划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90日历天。本工程正式开工日以监理发出开工令之日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5 施工服务期:9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
2.7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R固定费率包干。 
2.8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佛山市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的通知》(佛发改招[2018]11号)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þ一般性工程 □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且该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5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申请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6.2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4.6.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本工程采用实名发售招标文件的方式,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式一份);
(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用)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报名);(一式一份)
(5)招文费转账凭证
购买招标文件账户信息:
户  名:魏娟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祥和路科技支行
账  号:62166  97000  01020  3234
备注:道路修缮
5.2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1月26日期间(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南翔路6号至一大厦8楼805】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将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现金或银行存款单据原件提交,随即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
备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 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2月1日上午10时00分。
7.2地点:顺德区杏坛镇政府大楼后侧维稳大楼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
7.3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投标交易员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身份验证方式:二代身份证,不接受临时身份证等其他证件进行身份验证。
1)投标交易员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交易员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7.4投标文件提交清单:
①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
②经济标文件
8.其他
8.1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8.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随机定标法。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南华村民委员会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
邮    编:528325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南翔路6号至一大厦8楼805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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