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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高新区人才公寓、吉凤逸品一期项目商住房销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湘西高新区人才公寓、吉凤逸品一期项目商住房销售
投标邀请(公开招标)

湖南飞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湘西自治州鑫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湘西高新区人才公寓、吉凤逸品一期项目商住房销售(委托项目编号:HNFDZB-2021-019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委托代理编号:HNFDZB-2021-019
2.采购项目名称:湘西高新区人才公寓、吉凤逸品一期项目商住房销售
3.项目预算(最高限价):服务费上限共包含两项:①固定月度服务费上限(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固定月度服务费上限)为人民币30000.00元;②销售提成费上限(乙方计提基数上限)为销售价款到账金额1.8%;销售底价:待定 元/平方米;溢价部分结算费率(指超出招标人销售底均价部分):待定。
4.项目规模:湘西高新区人才公寓项目位于长潭路与羊城路交汇处,总投资约2.8亿元,总建筑面积约66120㎡,商业面积3995.65㎡,高层住宅面积49405.66㎡。1#楼29层,2#楼28层,3#楼26层,4#楼21层。商品房住宅共468套(最终以签订合同规定的套数为准),其中122㎡-124㎡住房108套,117㎡-118㎡住房80套,103㎡住房107套,95㎡-98㎡住房47套,80㎡-86㎡住房126套。设置地面车位157个,地下车位248个。
湘西高新区吉凤逸品项目一期是首个由政府主导的城中村联合开发项目,位于工业大道旁(湾溪社区段),总投资约1.84亿元,总建筑面积56785㎡,4栋28层商住楼,共358套住宅(其中采购人前期已签订购房合同的住房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最终以签订合同时规定的套数为准)。1#楼100套,约110㎡/套,2#楼104套,约120㎡/套,3#楼79套,约100㎡/套,4#楼75套,约90㎡/套。门面6270㎡(最终以签订合同规定的面积为准),地下车位165个。
5.服务周期
(1)服务周期计划为36个月。
(2)本服务进度及服务周期必须满足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服务进度及服务周期进行调整,投标人须按照约定的服务周期、招标人同意顺延或调整服务周期完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21年 11 月 8 日~2021年 11 月 12 日止(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每日9:00~12:00;14:30~17:00在湖南飞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2) 采购文件每份人民币400.00元,
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 11 月 30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1年 11 月 30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湘西自治州鑫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湘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3楼)。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保证金凭证出席开标仪式。
五、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在《湘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http://xxgxq.xxz.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询问及质疑:
1.1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1.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投标保证金:
2.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如下:
2.2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2.3缴纳时间:2021年 11 月 29 日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2.4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投标人账户一次足额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账户名:湖南飞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吉首人民路支行
账  号: 1915 0105 0920 0100 993   
⑴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湘西高新区人才公寓、吉凤逸品一期项目商住房销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湘西高新区人才公寓、吉凤逸品一期项目商住房销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⑵请将投标保证金于2021年 11 月 29 日 18 时 00 分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帐时间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1采购人名称:湘西自治州鑫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2地    址:湘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3楼
1.3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4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2.1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飞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2地    址:湘西经济开发区学院路23号
2.3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4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备注:
    1、疫情期间,各潜在供应商须按照湘西州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因防控疫情原因影响正常投标的,责任由各潜在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须做好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配戴口罩参加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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