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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恩阳区财政局投处理决定书(恩财采〔2021〕66号)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巴中市恩阳区财政局投处理决定书(恩财采〔2021〕66号)
系统发布时间:2021-11-29 15:46
恩财采〔2021〕66号
一、项目编号:5119032021000264
二、项目名称:巴中市恩阳区第八幼儿园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利比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西南商贸城一区21324-21328(主主申报)
法定代表人: 李清娥   联系电话:17382375841
被投诉人1:四川高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巴中市巴州区回风街道北宸天骄16栋2-2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被投诉人2:巴中市恩阳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联系人:鲜先生       联系电话:18096355322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1年10月22日收到投诉人的《投诉书》,2021年10月26日发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资料补正告知书》,2021年11月1日收到投诉人补正后的《投诉书》。投诉事项为:投诉人认为该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商务要求提供样品,妨碍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经审查,该投诉符合受理条件,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2021年9月26日,本项目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2021年9月30日,采购代理机构组织了本项目的开标、评标活动,四川明志达商贸有限公司、四川荣晟四方商贸有限公司、四川世纪科兴商贸有限公司、四川佳麦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利比科技有限公司共5家供应商报名,开标时只有4家供应商参与评标,投诉人四川利比科技有限公司未到场参与投标。2021年10月9日,本项目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公告,成交供应商为四川明志达商贸有限公司。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审查,根据《四川省幼儿教育装备规范》中明确规定:进入幼儿园的所有教育装备均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应确保幼儿的安全与健康;宜使用符合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的原材料制作设施设备及玩教具等,宜使用节能产品。该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要求提供幼儿桌椅等样品是出于幼儿的安全考虑,提供样品是验收的重要依据。本机关认为,依据现有证据材料,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人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决定:驳回投诉。
投诉人对本投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依法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巴中市恩阳区财政局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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