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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工程(泗洪县)建设实施代建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工程(泗洪县)已由《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苏发改农经发[2021]109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投资和地方配套投资,出资比例为省级以上90%,地方配套10%,项目法人为泗洪县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工程建设处,招标人为泗洪县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工程(泗洪县)建设实施代建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宿迁市泗洪县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2.2.1本工程主要任务是:迎湖挡洪堤复堤加固,新建堤防迎水坡护坡,迎湖挡洪堤堤后填塘固基,新建防汛道路,迎湖挡洪堤配套跨河桥梁,新建进退洪口门,新建、拆建配套排涝泵站,新建、加固通湖涵闸、穿堤涵洞等。
2.2.2主要建设内容:
(1)加固加高迎湖挡洪堤70.9km,护坡65.2km,防汛道路88.3km;堤后填塘固基长度36.4km;新建进退洪口门2座;配套节制闸2座、穿堤涵洞3座,赔建工程影响涵洞44座;配套排涝泵站2座,赔建工程影响泵站5座;配套跨河桥梁20座等;
(2)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
(3)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等。
具体投资及建设内容以初步设计批复为准。
2.3本合同项目代建阶段及代建范围:
2.3.1本次招标范围为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工程(泗洪县)(含设计变更及结余资金)建设实施代建。
2.3.2建设实施代建范围为:
(1)根据代建合同约定,组织项目招投标,择优选择监理(如有)、施工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商;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项合同的洽谈与签订工作,对所签订的合同实行全过程管理。
(2)组织项目实施,抓好项目建设管理,对建设工期、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和资金管理等负责,依法承担项目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
(3)组织项目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概算调整相关文件编报工作。
(4)组织编报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并定期向项目管理单位报送工程进度、质量、安全以及资金使用等情况。
(5)配合做好上级有关部门(单位)的稽察、检查、审计等工作。
(6)按照验收相关规定,组织项目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工程验收;组织参建单位做好项目阶段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竣工验收后及时办理资产移交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批手续。
(7)组织项目的各类手续报批、报建、报表和组织协调各方面关系,整理汇编移交有关项目资料等。组织实施项目征迁占地等矛盾协调处置工作。
(8)代建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2.3.3对应工程建设投资金额:约21亿元。
2.4本合同项目代建服务的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代建范围内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及相关专业工作完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完工结算、竣工审计、竣工验收及产权登记(如有)、资产、资料移交等;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2月,建设工期48个月。
代建服务期=建设工期+缺陷责任期(通过竣工验收后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须至少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中的一项:水利行业设计甲级;或2015年1月1日(含)以来有II等(大(2)型)(含)以上水利工程咨询业绩的单位(附合同协议书);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是由政府专门设立(或授权)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机构;或者是承担过大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职责的单位。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5年1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II等(大(2)型)(含)以上且单项工程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水利工程代建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从业单位(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须在2.0(含)以上。(赋分值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通知公示—2020年度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等级及赋分值公布(6月15日公布)或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通知公示—2020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的公布(5月19日公布))。
(5)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水利工程类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是否要求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有关规定:/。
(6)技术负责人要求(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要求配备时):须具备水利工程类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7)其他人员要求:/。
(8)投入的设备要求:/。
(9)其他要求: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2021年12月2日9时00分至2021年12月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购买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支付方式并按交易平台的规定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1000,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22日9时15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 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资质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信用等级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项目负责人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技术负责人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8.其他主要人员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9.投入的设备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10.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11.社会保险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12.联合体投标人

不接受联合体

13.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4.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7.3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860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20分;2.商务:1分;3.单位业绩:6分;4.项目负责人:5分;5.资源配置:18分;6.代建实施方案:50分;7.项目负责人答辩: / 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2.4
(1)

商务评分标准

综合能力

2015年1月1日(含)以来(以颁发证书时间或主管部门印发的文件时间为准)投标人所代建的水利工程项目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质量、文明工地奖项的,每有一项得0.5分,最多得1分。(提供相关项目的获奖证明材料,及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同一项目多次获奖的,不重复计分。

1

单位业绩评分标准

业绩

2015年1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工程总投资5亿元(含)以上的水利工程代建业绩的,每有1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6

项目负责人评分标准

项目负责人资历和业绩

①下列资格证书中: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咨询工程师(水电专业)、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具备上述任一资格证书得0.5分,最多得1分。
②2015年1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工程总投资2亿元(含)以上水利工程(指代建或项目管理)项目负责人业绩的,有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5

资源配置评分标准

技术负责人资历

①下列资格证书中: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咨询工程师(水电专业)、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具备上述任一资格证书得0.5分,最多得1分。
②2015年1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工程总投资2亿元(含)以上水利工程(指代建或项目管理)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业绩的,有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3

项目管理机构(不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①项目管理机构在不少于6人的基础上,配齐水工、建筑、路桥、金结、机电、水保、环保、测量、自动化、造价、咨询、安全、财务、档案专业的得7分。每缺一个专业扣0.5分,扣完为止(以毕业证书、资格证书为准,除安全外其他人员可以兼职。)
②代建人员有水利工程项目代建或建设管理经历的,每有1人加1分,最多加6分。(代建经历需提供加盖委托方公章的证明,建设管理经历需提供加盖建管单位公章的证明,否则不得分)
③代建人员中至少有4名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人加1分,最多加2分。(提供有效证书)

15

2.2.4
(2)

代建实施方案评分标准

代建管理目标

管理目标表述完整、准确、合理得6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6

项目代建管理的任务及工作流程

管理任务及流程叙述合理得8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8

项目投资、进度、质量、安全目标控制的方法和措施

控制方法和保证措施完整、有效、合理、针对性强得8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8

项目代建管理过程中的组织与协调

组织与协调合理得9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9

工程合同管理、采购管理、档案管理、工程验收、保修服务

内容及措施合理得8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8

代建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分析,解决的对策和方法

难点和重点分析合理、解决的对策和方法可行得11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11

2.2.4
(4)

项目负责人答辩

/


2.2.4
(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本工程投标报价设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860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以最高投标限价作为评标基准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基本分18分,在此基础上每下降20万元加1分,最多加2分,本项最高得20分。
采用内插法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四舍五入”。

20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②所有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2021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否则不予认可。③须将涉及的证明材料扫描编入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核,否则该项不得分。
8.其他内容
   /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泗洪县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工程建设处
地址: 泗洪县水利局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
联系人:沈瑞海 卓燕文  高玉香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0527-84399017
电子邮件:jshongyuanzb@163.com
11.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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