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浦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及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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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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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荔浦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及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 招标备案编号 | LP-GK2021033 | |||||
招标人 | 荔浦市残疾人联合会 | |||||||
建设单位 | 荔浦市残疾人联合会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高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项目总建筑面积5700平方米,其中:新建残疾人康复中心楼1栋,5层,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设置床位67张,按一级康复设施功能建设,内容包含门诊部、住院部、康复部、社区指导部、管理用房、文体活动用房、辅助用房;新建综合服务设施楼1栋,4层,建筑面积7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康复中心楼、综合服务设施楼建筑安装工程,配套建设供电、给排水、消防、道路和地面硬化580平方米、生态停车场420平方米和绿化970平方米、围墙、垃圾收集点等附属工程。 | |||||||
开标时间 | 2021年12月6日 | 开标地点 | 荔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荔浦市荔城镇荔柳路86-96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1年12月7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1年12月9日 | |||||
拟中标人 | 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
投标报价 | 投标总造价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54元(其中投标报价¥8890559.56元) | |||||||
工期 | 27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黄绍金(证书编号:桂245151546199;身份证号码:45030519******1032) | |||||||
专职安全员 | 易端生(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4)0015313;身份证号码45032719******0119)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鼎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报价 | 投标总造价为:¥10747108.92元(其中投标报价¥8776865.51元) | |||||||
工期 | 27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张剑光(证书编号:桂245060804781;身份证号码:45030519******1032) | |||||||
专职安全员 | 赵文茂(证书编号:桂建安C(2020)0007656;身份证:45240219******1267)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东北金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
投标报价 | 投标总造价为:¥10659017.69元(其中投标报价为:8707111.15元) | |||||||
工期 | 27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孙瑞春(证书编号:辽221060800142;身份证号码:21090219******4314) | |||||||
专职安全员 | 李辽(证书编号:辽建安AC1(2004)00411;身份证号码:21010219******3479)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广西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资格审查、形式性评审、响应性评审时,投标文件因为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附件B 否决投标条件”第B1.16 B1.16条和第B1.25 B1.25条规定,“投标函”投标报价与“投标报价汇总表”投标报价不一致及投标报价文件未经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在其执业范围内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不予通过形式评审、响应性审查,初步评审不合格。 | |||||||
公示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荔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质疑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荔浦市建设工程综合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3-72186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