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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淮河中学网络阅卷系统采购更正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市淮河中学网络阅卷系统采购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1-11-23 至 2021-12-01
撰写单位: 沈阳市皇姑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沈阳市淮河中学网络阅卷系统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1-210105-0025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市淮河中学网络阅卷系统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1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1年 11 月19日至 2021年 11月 25日”更正为:“ 2021年 11 月23日至 2021年 12月 1日。”
2.原招标文件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 12 月 10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更正为:“ 2021年 12 月 14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3.原招标文件中“八、其他补充事宜4和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其他”中的: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成功完成报价解密,视为投标(响应)无效。”更正为:“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成功完成报价解密,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4.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中的“1.3.6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3.1投标保证金”;“六 开标及评标”中“★20.开标”中的“20.1”均有调整具体详见最新版招标文件。
5.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三、符合性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四、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如未提供,投标文件不作无效处理)”和“第四章 评标方法”中“附件2符合性审查表”,均有调整具体详见最新版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1年11月22日 16时1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对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和采购包不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具体规定详见《沈阳市财政局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省财政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沈财采【2021】388号)。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光盘或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递交备份文件的,视为投标(响应)无效。
4、自采购代理机构宣布进行报价解密后开始,已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供应商,须在现场(或远程)自行解密报价,报价解密规定时长为30分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成功完成报价解密,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如因辽宁政府采购网网络原因或系统故障,将合理延长报价解密时间。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淮河中学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岐山中路116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市皇姑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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