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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华龙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化粪池清淤项目询价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濮阳市华龙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化粪池清淤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LHPYFW2021-286
三、项目预算金额:28.62万元,最高限价:28.62万元;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小微型企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格式)。
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五、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内容:华龙区内公厕40座、垃圾中转站13座化粪池清淤;
2、工期:3日历天;
3、服务期限:12个月;
4、质量要求:达到采购人要求;
5、标包划分:共一个标包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开标结束后,评审专家符合性审查时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an.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信用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并打印保存查询证明(投标人不再提供)。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时不得分包,不得转包,实行资格后审。                                      
七、询价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1年 12月07日至2021年 12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30分到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到17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濮阳市开州路安康路交叉口濮医北区5号楼1单元1楼西)。
3.售价:每本 500 元,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
4.获取询价文件的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提交“供应商资格条件”相关资料原件及装订成册的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12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濮阳市开州路安康路交叉口濮医北区5号楼1单元1楼西)。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12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濮阳市开州路安康路交叉口濮医北区5号楼1单元1楼西)。
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同时递交响应文件所有内容的电子文档(U盘)壹份,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文档(U盘)单独密封;电子文档(U盘)和纸质标书的提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与公告第八项要求一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资料,采购人不予受理。参加询价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濮阳市华龙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址:濮阳市胜利东路936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37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发布人:濮阳市华龙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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