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沙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联用仪采购进口产品专家组论证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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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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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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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乐山市沙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联用仪采购进口产品专家组论证意见公示
系统发布时间:2021-12-06 16:51
进口产品专家组论证意见公示
注:1.此表递交财政部门公示时,应一并提供电子文档。
2.组织5人以上熟悉拟采购进口产品的非本单位专家进行论证,其中应包括1名法律专家(具备律师执业资格),技术专家应具备拟采购产品所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参与论证专家不得参与该进口产品的采购评审工作。
系统发布时间:2021-12-06 16:51
进口产品专家组论证意见公示
采购人(盖章) | 乐山市沙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政府 采购 进口 产品 论证 专家 名单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专业 |
徐先顺 |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主任技师 | 卫生检验 | |
游钒 |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副主任技师 | 卫生检验 | |
胡彬 |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主任技师 | 卫生检验 | |
雍莉 |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副主任技师 | 卫生检验 | |
祝枝利 | 四川卓尔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 法律 | |
专 家 组 论 证 意 见 | 采购人拟采购进口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用于卫生、食品、环境等检验检测项目和以及疾病预防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健康相关的产品及科研项目中的元素分析包括形态分析。主要依据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GB/T 5750.5-200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5009.11-2014、GB.5009.12-2017、GB.5009.17-2014、GB.5009.268-2016)等相关标准。要求仪器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达到;1、等离子体工作体无须水冷或者气冷,实现超低的射频能量损耗;2、仪器检测器动态线性范围∶≥11个数量级;3、可以同时分析痕量元素(ppb)和常量元素(1000ppm 以上)的样品;4、软件需要具有单细胞、水体纳米颗粒分析模块。 进口产品与同类国内产品的区别∶ 进口产品的主要性能指标∶ 1、等离子体工作体无需外部冷却水额外冷却,实现超低的射频能量损耗;2、仪器检测器动态线性范围达到∶≥11个数量级;3、具有电子稀释技术,可以同时分析痕量元素(ppb)和常量元素(1000ppm 以上)的样品;4、具有单细胞、纳米颗粒分析模块的软件,可以辅助开展、建立水体纳米颗粒前沿探究。 国内产品的主要性能指标∶ 1、等离子体工作体使用铜线圈绕制,需外部冷却水冷却,射频能量损耗大;2、检测器动态线性范围∶9-10个数量级;3、无电子稀释技术;4、无单细胞、纳米颗粒分析软件。 综上所述,国内产品无法满足采购人需要, 只有采购进口产品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拟采购进口产品的需求是合理的,同时该产品不属于《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产品目录》,建议购买进口产品。 | |||
拟采 购清单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
1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联用仪 | 1台 | ||
其他 事项 | 相关单位和个人对专家组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 2021年 12月 7 日-- 2021 年12 月 9 日),将书面意见(包括异议具体事项和内容、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分别反馈至采购人和财政部门。 采购联系人∶彭老师 电话∶0833-3441754 传真∶. 财政部门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0833-3447275 传真∶. |
注:1.此表递交财政部门公示时,应一并提供电子文档。
2.组织5人以上熟悉拟采购进口产品的非本单位专家进行论证,其中应包括1名法律专家(具备律师执业资格),技术专家应具备拟采购产品所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参与论证专家不得参与该进口产品的采购评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