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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踅孜镇八里村“虾稻共作”基地建设项目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潢川县踅孜镇八里村“虾稻共作”基地建设项目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ZHXXY-20211204)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
一、招标条件
本潢川县踅孜镇八里村“虾稻共作”基地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潢川县踅孜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潢川县踅孜镇八里村“虾稻共作”基地建设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1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1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合格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
产许可证(副本);
3、投标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
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4、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企业集团母、子公司和子、子公司不得分别独立投标。
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许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2月06日 08时30分到2021年12月10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6日 14时30分
递交方式: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政和花园C区15栋2单元103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6日 14时30分
开标地点: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政和花园C区15栋2单元103室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潢川县踅孜镇八里村“虾稻共作”基地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资
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潢川县踅孜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咨宏祥工
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潢川县踅孜镇八里村“虾稻共作”基地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ZZHXXY-20211204
2.3建设地点:潢川县踅孜镇境内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标准:合格;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企业扶持、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合格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
产许可证(副本);
3、投标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
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4、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企业集团母、子公司和子、子公司不得分别独立投标。
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四、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1年12月06日至 2021年12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
至 2:00 ,下午 :00 至 :30 (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附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及资格要求相关材料(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
复印件)到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政和花园C区15栋2单元103室向中咨宏祥工程管理
有限公司报名,报名后领取磋商文件。
4.2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14时30分。
5.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潢川县踅孜镇人民政府
地 址:潢川县踅孜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宏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政和花园C区15栋2单元103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督单位:潢川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王伟
联系电话:0376-687667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潢川县农业农村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潢川县踅孜镇人民政府
地 址:潢川县踅孜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宏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政和花园C区15栋2单元103室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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