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中医院马店分院(霍邱县第六人民医院)冰冻切片机项目(第2次)中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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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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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编号:LASZYY-ZBB2021130
二、项目名称:冰冻切片机
三、中选信息:
中选单位名称: 合肥皖童康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参选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选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中医院A座住院部19楼东招标办,联系电话:05564-3597214;
若参选单位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医院监察科(地址:六安市中医院A座住院部20楼监察科,联系电话:05564-3597393)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参选单位;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参选单位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中医院
地 址:六安市金安区人民东路76号
联系人及方式:曹老师/李老师 0564-3597214
2021年12月14日
二、项目名称:冰冻切片机
三、中选信息:
中选单位名称: 合肥皖童康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四、主要标的信息:
R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 | |
名 称 | 冰冻切片机 |
品 牌 | 沈阳 浦和 |
规格型号 | PM30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参选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选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中医院A座住院部19楼东招标办,联系电话:05564-3597214;
若参选单位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医院监察科(地址:六安市中医院A座住院部20楼监察科,联系电话:05564-3597393)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参选单位;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参选单位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中医院
地 址:六安市金安区人民东路76号
联系人及方式:曹老师/李老师 0564-3597214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