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实验学校新建项目场地平整、化粪池、临时道路及水井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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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招标公告
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实验学校新建项目场地平整、化粪池、临时道路及水井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4日
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实验学校新建项目场地平整、化粪池、临时道路及水井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4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61.12万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标段(包)编号:K3205820001007894001002 | |
建设单位: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实验学校 | |
标段(包)名称: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实验学校新建项目场地平整、化粪池、临时道路及水井工程 | |
招标代理单位: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工程地点:长春市绿园区西新镇皓月产业园区内,西二街以东、西八路以南、西三街以西、景阳大路以北区域 | |
总投资(万元):61.12 | |
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 |
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 |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03月01日至2022年03月31日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21日 | |
投标地点:详见公告正文 | |
招标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12月21日 16时00分 | |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0773-2150GNJLGCGK3520/1/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实验学校新建项目630kVA临时用电工程、场地平整、化粪池、临时道路及水井工程、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已由长春市绿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绿发改审批字【2021】1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实验学校,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实验学校新建项目630kVA临时用电工程、场地平整、化粪池、临时道路及水井工程、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 2.2 标段划分: 一标段: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实验学校新建项目630kVA临时用电工程;项目编号:0773-2150GNJLGCGK3520/1; 二标段: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实验学校新建项目场地平整、化粪池、临时道路及水井工程;项目编号:0773-2150GNJLGCGK3520/2; 三标段: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实验学校新建项目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项目编号:0773-2150GNJLGCGK3520/3; 2.3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一标段:630kVA临时用电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场地平整、化粪池、临时道路及水井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标段: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5 建设地点:长春市绿园区西新镇皓月产业园区内,西二街以东、西八路以南、西三街以西、景阳大路以北区域; 2.6 计划工期: 一标段:2022年3月15日开工,2022年3月31日竣工,共17日历天; 二标段:2022年3月1日开工,2022年3月31日竣工,共31日历天; 三标段:2022年1月18日开工,2022年4月30日竣工,共103日历天;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2.8 最高投标限价: 一标段:60.8197万元; 二标段:61.1270万元; 三标段:139.61478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五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人员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三标段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 3.4 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0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1年成立至今的公司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本次招标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二、三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执行吉林省关于入吉企业信息登记相关规定,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执行【《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规定,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1年12月15日8时30分至2021年12月21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联系人及电话:肖笛 17767766355。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2年1月7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13楼开标3室(长春市同晟科技有限公司); 5.2按照《关于疫情期间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公管委办〔2021〕21号文件要求,疫情管控中高风险地区企业、单位或个人参与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可委托长春市其他企业、单位或人员,携带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在长春市设立分公司的企业、单位,分公司可通过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纸质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 投标文件需上传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现场进行解密。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持企业CA锁,或因企业CA锁原因未能进行现场解密的,其投标无效。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定方式定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实验学校 地 址:长春市西安大路6665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邮编:130022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0431-81150785 |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12月21日 16时00分 | |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 |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 免费注册 (点击打开);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88779623(受理部) (3)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0431-80545623 0431-80547772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