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教育局佛山市中小学校园安全智能化综合管理平台(二期)公开招标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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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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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采购计划编号:440601-2021-04705
二、项目编号:TC2021(SZ)WZ0021
三、项目名称:佛山市中小学校园安全智能化综合管理平台(二期)
四、采购结果
合同包1(佛山市中小学校园安全智能化综合管理平台(二期) ):
五、主要标的信息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7
随机抽取专家名单: 雷晓平 李伟健 范雁云 黄伟钊 莫峰华 陈嘉荣
采购人代表名单: 罗健生
自行选定专家名单:/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佛山市中小学校园安全智能化综合管理平台(二期) ):0万元。收取对象:无。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交易编号:TC2021(SZ)WZ0021
(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名单:无
(三)有效供应商排名:
(四)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发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采购人应与中标、成交供应商于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在公告中标、成交结果的同时,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将通过“交易综合平台”自动推送,请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查阅、打印。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教育局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同济西路9号
联系方式:83322591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一、附件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2月14日
二、项目编号:TC2021(SZ)WZ0021
三、项目名称:佛山市中小学校园安全智能化综合管理平台(二期)
四、采购结果
合同包1(佛山市中小学校园安全智能化综合管理平台(二期)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18号电信广场34楼 | 10,902,000.00元 |
五、主要标的信息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互联网接入服务 | 学校端视频集成接入服务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6,810,000.00 |
1-2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应用软件开发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3,900,000.00 |
1-3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平台实施部署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192,000.00 |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7
随机抽取专家名单: 雷晓平 李伟健 范雁云 黄伟钊 莫峰华 陈嘉荣
采购人代表名单: 罗健生
自行选定专家名单:/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佛山市中小学校园安全智能化综合管理平台(二期) ):0万元。收取对象:无。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交易编号:TC2021(SZ)WZ0021
(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名单:无
(三)有效供应商排名:
供应商 | 资格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6.00 | 40.00 | 7.56 | 93.56 | 1 | 1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1.29 | 29.00 | 9.06 | 69.35 | 2 | 2 |
佛山青藤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1.86 | 13.00 | 10.00 | 44.86 | 3 | 3 |
广州创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0.86 | 4.00 | 7.75 | 32.61 | 4 | / |
(四)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发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采购人应与中标、成交供应商于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在公告中标、成交结果的同时,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将通过“交易综合平台”自动推送,请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查阅、打印。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教育局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同济西路9号
联系方式:83322591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一、附件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