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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通源实业有限公司红谷滩分公司2021年11月第一批非招标(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南昌通源实业有限公司红谷滩分公司2021年11月第一批非招标(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南昌通源实业有限公司红谷滩分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采购人为南昌通源实业有限公司红谷滩分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
具体内容见附件(采购需求一览表)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要求
3.1.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相应采购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资格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1)完成过与采购项目相类似的同等或以上技术要求的项目。
(2)取得采购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如有)。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业主单位的验证。
(6)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应答人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项目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业主单位的验证。
(7)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业主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8)参与应答竞争的分支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以分支机构名义取得的相应资质证书和履约业绩证明材料、以及其上级单位(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除有专门要求的标包外)。
(10)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c)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d)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e)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f)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同一单位的分、子公司或分支机构,参加同一包投标的;
 (g) 根据法释〔2013〕17号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投标单位或其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
(11)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1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85号),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应答人须同时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黑名单”、“行政处罚”及“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应答截止日前7天内,查询结果须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未提供以上有效查询结果的,其应答文件作否决应答处理。
(13)未被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或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列为不良供应商,且在处罚期内的。 
3.2 专用资质要求: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专用部分
3.3 业绩要求:应答人必须提供合同(暂未签订合同的可提供成交通知书)或发票等佐证材料,具体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专用部分。
3.4 信誉要求
潜在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截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的;
②截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5 财务要求
(1)自截标日前连续三个自然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等影印件。
(2)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提供自成立日起连续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等影印件。
(3)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且无法提供有效的审计报告,则提供自成立日起的企业财务报表。
(4)自截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
3.6  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自截标日前三个自然年内发生因应答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应答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应答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应答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6.2必须满足赣电安〔2021〕91号文件《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
3.7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8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3.9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4.***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1年11月16日上午9:00时至2021年11月18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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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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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zhangpei@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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