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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靖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网络系统三级等保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南靖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网络系统三级等保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627]PJ[GK]2021007 作者:
南靖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1-12-10 09:14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南靖县自然资源局
乙方:厦门方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27]PJ[GK]2021007的南靖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网络系统三级等保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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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1-1 C020204 安全集成实施服务 安全集成实施服务 详见采购投标文件 详见采购投标文件 180(天) 详见采购投标文件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玖拾陆万玖仟叁佰伍拾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自然资源局;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安装调试完成后,由甲乙双方按照制造商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共同验收,验收需取得漳州市公安局“三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方算合格。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并在验收报告签名盖章。。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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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50 合同签订设备进场后2个月内支付50%
2 45 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支付45%
3 5 验收合格满1年后1个月内支付5%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生效并于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内容后终止。。
10、违约责任
乙双方按招标文件或国家相关规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保证所供应系统的质量,保证按照厂家标准进行保修,在质保期内对本项目提供免费技术支持、保修、系统升级和维护。质保期为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项目整体保修壹年,在此期间,乙方所供产品因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将在接到用户通知后将及时给予答复,但当问题不能即时答复时,乙方服务中心将根据情况划分严重级别,并根据严重级别做出相应响应,并提供维护服务(如由人为损坏的原因,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质保期满后,乙方对所供产品的维护和修理也只收取工本费(具体收费标准以乙方官方公布为准) 。。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四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南靖县自然资源局 乙方: 厦门方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江滨路80号 住所: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102号802室
单位负责人: 杨志坚 单位负责人: 蓝兰芬
委托代理人:
陈先生
委托代理人:
李志国
联系方法: 18259822386
联系方法: 13600900651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鹭江支行
账号: 账号: 4100020009200082510

签订地点: 南靖县
  签订日期: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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