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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江绿洲安置小区1#-13#楼电梯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项目招标公告(不见面开标)(二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灌江绿洲安置小区1#-13#楼电梯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不见面开标)(二次)
项目编号: XSX-GC-202155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江绿洲安置小区1#-13#楼电梯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项目招标,已由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市苏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招标工程为一个标段,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灌江绿洲安置小区1#-13#楼电梯(共45台)设备的优化设计,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移交、技术培训、维修及售前售后服务,并符合主管部门及消防验收要求,取得相关验收证明。同时包括上述全部电梯设备质保期内正常工作所必须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相关资料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中的约定,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2工程规模:本项目预算价1038.11万元,招标控制价1038.11万元。
2.3交货或服务地点:响水县陈家港镇淮海大街北、石港路西。
2.4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为: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按招标人书面通知要求,自2022年3月1日第一批电梯设备供货到现场开始安装至2022年6月15日前所有电梯供货至现场且安装完毕。具体交货时间及具体电梯在具体时间节点的安装要求以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具体安装位置在安装服务过程中予以确认。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设备质量等级为“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国家合格标准。
2.6设备质保期:不少于二年(含二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具有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厂商或该制造厂商授权的销售代理商(代理商营业范围必须包含电梯设备销售)。本项目所投电梯制造厂商如为产销分离模式或国外制造厂商,可以由电梯制造厂商的专业销售厂商授权其销售代理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与之相关的盖章、资质、承诺等文件可由电梯销售厂商负责提供(销售厂商视同为制造厂商),但投标时必须提供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厂商关于其产销分离模式的证明材料或国外制造厂商的授权。
3.1.2投标电梯的品质要求:拟投标设备的整梯必须为符合国家标准的最新成熟型的设备。
招标人推荐品牌为:巨龙电梯(民族品牌、巨人集团)、菱王电梯(广州产)、巨人通力电梯(浙江)、江南嘉捷电梯(苏州)、永大电梯(上海)、凯斯博,投标人投标时须按招标人推荐品牌中选择一种品牌进行投标报价。如投标人采用推荐品牌以外的其他品牌投标的,质量和性能等技术指标必须相当于或者优于推荐品牌,且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并附书面证明材料,经招标人认可并取得《品牌入围通知书》后方可投标。一旦中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推荐品牌。
3.1.3电梯制造厂商必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或最新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其许可明细表必须具有乘客电梯制造许可。
3.1.4电梯安装单位必须具有电梯安装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电梯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参数须覆盖本项目采购电梯参数要求,包含安装、维修(修理)]或电梯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包含电梯的安装、维修)。
3.1.5投标设备的制造商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6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必须保证授权委托人(如果有)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2021年04月-2021年09月或2021年05月-2021年10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3.2信誉要求:
3.2.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和响水县县级有关部门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或者受到限制但已过公示期的。
3.2.2、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3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5、保证金: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拾捌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转账、电汇、保函或保单。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不同缴纳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款项已划入到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时间,建议提前转(汇),否则无效。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10%收取,以现金、转账方式缴纳或采用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无息)。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行到响水政府网(网址:http://www.xiangshui.gov.cn/)“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招标文件下载”栏下载招标文件,如无法下载的,可与招标人或代理公司联系。图纸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NRCb345c5PqXFvbcCa7SOA提取码:j9pz。
6.2、本工程招标过程中不设投标报名环节,与招标相关的答疑等所有资料无法以书面方式通知各潜在投标人,均在网上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适时登录响水政府网(网址:http://www.xiangshui.gov.cn/)“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招标答疑”栏目查阅,否则责任自负。
6.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只有在交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才能参加投标,否则不接受其投标文件。
7、付款方式:
7.1本合同按房屋工程进度情况分批实施、分批付款,中标人根据招标人任务通知单进行排产。
7.2中标人收到招标人订货指令后开具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招标人一个月内支付电梯价款的(含安装费)20%;
7.3各批次电梯安装、调试结束经验收合格后,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至该批电梯价款(含安装费)的70%;
7.4各批次电梯设备经特检院验收合格后付至该批电梯价款(含安装费)的97%;余款作为质保金,待二年质量保修期满且无违约情形及质量问题后一次性结清。
注:以上付款均无利息,付款前须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8、投标截止(开标)时间、投标(开标)地点:
8.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10时30分
8.2、投标和开标地点: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响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灌江东路与东海路交界处)。
9、其他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做好本项目开评标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9.1本项目为不见面交易项目,投标人通过‘腾讯视频会议’直播APP加入会议,会议ID:916 191 902。
9.2 投标人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特殊情况须书面通知招标人),一次不参加的6个月内禁止参加响水县政府投资的各类工程招投标活动,两次不参加的列入黑名单,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苏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建军西路1-6号 地址: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西区
(国贸中心25层)A座4楼
项目联系人:洪立洋联系人:吴满霞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电话:0515-89803566  15950298580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2719215329@qq.com
电话:0515-81880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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