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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GC-F2021082号许昌市魏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市魏都区文峰北路综合开发项目”(不见面开标)-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XCGC-F2021082号许昌市魏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市魏都区文峰北路综合开发项目”(不见面开标)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许昌市魏都区文峰北路综合开发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许昌市魏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许昌市魏都区文峰北路综合开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编号:XCGC-F2021082号
1.2项目概况及合作模式
1.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约71.04亿元,位于许昌市魏都区内,东至恒丰路、文峰路,北至永兴西路,南至陈庄街,西至滨河路,规划总用地面积约5平方公里。主要包含城市规划、征地拆迁投资,安置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的勘察、设计、投资、建设,经营性设施及配套相关建设、运营等。
1.2.2合作模式
1.2.2.1本项目整体打包,分项实施,招标人采用“社会投资人+EPC”模式,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合作方为“投资人及工程总承包实施方”。双方合资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作为实施主体,负责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每个子项目签订一个实施合同。社会投资人(或联合体成员)自身具备规划、勘察、设计及施工资质的,由中标社会投资人自行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等工作。
1.2.2.2本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暂定为20000万元,其中招标人(或其指定实施机构)出资3000万元(暂定),占股15%;中标人出资17000万元(暂定),占股85%,若中标人为联合体,其出资方式与比例依据投标文件联合体合同约定条款确定。除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以外的资金全部由中标人负责筹措,项目公司筹建过程中或成立后可以通过引入财务投资人等多种方式提供资金支持,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1.3招标范围:项目的投资、融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等全部内容,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并通过施工及验收等工作全面负责,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1.4工期(项目合作期要求):本项目合作期8年,开发周期暂定7年,分期开展。
1.5质量标准:综合质量:设计质量标准合格,工程质量合格率100%。无工程质量事故和工程质量缺陷。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该条件)。
2.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具备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成员满足以下条件):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人员要求:
(1)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
(3)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否则视为投标资格未满足投标要求。
 2.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投标人需出具声明函)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需出具声明函)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于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1)、(2)、(3)点要求。
 2.5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限定联合体成员数量。
联合体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
(2)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及以上成员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后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后审。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投标人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 入口自行下载。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凭企业身份认证锁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本项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12月31日08时30分。
6.3招标人(代理机构)线上开标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创业服务中心C 座)三楼开标一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须现场提交有关原件资料;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持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点击“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在系统操作导航栏点击“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在线询问、电子签章等。
6.4逾期送达(未成功上传)的或者未按规定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许昌市魏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许昌市魏都区中奥鑫天写字楼东楼0923室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胡女士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8839908189
地址: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芙蓉大道芙蓉商务中心1号楼21层2117室
2021年 12月09 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同一个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3.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最新版本”,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4.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4.1使用银行转帐方式提交的,投标人通过基本账户将款项一次足额递交、成功绑定,以收款人到账时间为准。
4.1.1投标人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并根据每个标段的缴纳说明单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4.1.2提交后再次登录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系统,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前述系统显示“许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回执”表示投标保证金提交完成。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规定提交。
4.1.3投标人按照所投项目及标段将缴纳凭证“许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回执”附于投标文件中。
4.2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投标人办理投标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明确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标段、受益人(招标人)、有效期(不低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担保金额(不低于本项目本标段投标保证金数额)。并提供所办保函的保函编号、查询号、有效查询渠道、保证人等信息,以备查询、公示。投标人应将投标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5.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生成“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6.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6.1 投标人应熟悉《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并提前设置不见面开标浏览器(设置流程详见《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
6.2 《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下载路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资料下载”栏目。
6.3开标时间前投标人应登录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6.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疑义,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文字互动”对话框或“新增质疑”处在线提出询问。
6.5根据代理机构在“文字互动”对话框的通知,投标人选择功能栏“解密环节”按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解密应自代理机构在到达投标截止时间时点击“开标”按钮,开标开始并进行解密120分钟内完成)。投标人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6.6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活动结束时,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7.评标依据
7.1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远程不见面开标)项目,评标委员会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
7.2 评审期间,保持投标文件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评标委员会随时可能对投标文件内容质询,投标人应及时进行答复(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文档、电子邮件等)。
 
附件下载:招标文件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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